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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34件毒品犯罪案在广州宣判:4人死刑3人死缓
【发布时间:2020-07-01 16:30:09】 【稿件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卢瑞麟、吴子颖、李倩雯】 【关闭】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卢瑞麟,通讯员吴子颖、李倩雯报道:“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23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宣判活动,并发布2019年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本次共宣判了34件65人毒品犯罪案件,判处没收各类毒品总计98公斤。其中,4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处死缓,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毒品犯罪重刑率高达91.1%
  
  据统计,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广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毒品犯罪案件3372件4193人,审结3247件3935人,毒品案件审结数占全部刑事案件审结总数的11.3%。共判决没收销毁各类毒品2297公斤,没收毒资人民币550.6万元、港币36.7万元、美金5450元,对122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847.5万元,判处罚金1513.9万元。判处毒品犯罪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644人,其中,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171人,重刑率达91.1%。
  广州地区毒品犯罪呈现五大特点:犯罪类型多样化、涉案毒品数量巨大、毒品共同犯罪案件增多、犯罪主体呈现年轻化趋势、新型毒品犯罪增多。
  这些案件中,既有制造、贩卖毒品,也有走私、运输毒品,一些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相互交织,以制养吸、以贩养吸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吸毒人员实施其他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的势头见长,单位实施制造、买卖毒品犯罪的情形亦有发生。
  据统计,2019年以来,广州中院判处没收的各类毒品数量高达2.2吨,单案平均涉毒数量超过13公斤,个别案件的涉毒数量多达几十公斤,甚至几百公斤。
  犯罪主体也有明显的年轻化特征。据介绍,广州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犯罪主体“80后”“90后”甚至“00后”年轻群体占涉案人数的六成,未成年人参与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也偶有发生。
  “新型毒品犯罪增多。”广州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犯罪增长放缓,但以化学方法制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γ(伽马)-羟丁酸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增多,涉可待因、“G点液”、美沙酮、尼美西泮、MDMA等新型毒品及国家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甚至“开心水”、麻古等混合型毒品犯罪案件占比明显上升。
  
  该判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据介绍,针对上述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特点,广州法院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其中,对于走私、制造、运输、贩卖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中的毒枭、毒品再犯、累犯、惯犯,该判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针对毒资隐匿深的特点,广州法院在庭审调查中,率先设立单独的涉案财产举证、质证环节,进一步加强对涉毒财产的排查认定和处置力度。2019年,广州中院审理的毛某等人制造毒品案是全国第一宗当庭质证涉毒财产来源的案例,经过对涉毒财产的举证、质证,依法判处没收主犯个人全部财产近3000万元。
  近年来,广州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就毒品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4条。去年,广州中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多起走私毒品案的被告人均是搭乘某些特定航班出入境,对此向广州海关缉私局发出《关于排查高风险航班并列入重点监管》的司法建议,有效预防和减少走私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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