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羊城晚报】专访广州中院院长王勇:拟在南沙法院试点跨境破产案件集中管辖
【发布时间:2020-06-08 10:44:47】 【稿件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谭鹤欣、杨晓梅】 【关闭】

 

专访广州中院院长王勇:拟在南沙法院试点跨境破产案件集中管辖

全市法院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可就近选择在广州辖区内任一法院畅享跨域诉讼服务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谭鹤欣 杨晓梅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汤铭明

近日,参加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勇就广州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接受羊城晚报专访时表示,全市法院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可就近选择在广州辖区内任一法院畅享跨域诉讼服务。另外,广州法院将在跨境破产等领域先行先试,拟在南沙法院进行跨境破产案件集中管辖试点。

司法便民:当事人可在全市13家法院畅享跨域诉讼服务

2019年,广州智慧法院建设已领先一步。

王勇说,下一步,广州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建设。依托区块链和5G等新型技术,积极探索当事人存证、材料交互、送达留痕、庭审音视频查阅等场景应用,以及推动律师调查令、离婚证明书等电子证照类材料的跨部门互联互通互认。

“不论是智慧法院建设也好,还是其他各项改革创新,都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王勇表示,2020年,面对突发的疫情,广州法院以智慧建设提升为民司法的现代化能力,有力地保障了司法审判工作“不打烊”。下一步,广州法院将出台更多便民、利民司法措施。

一是深化全市法院跨层级、跨区域诉讼服务工作。全市法院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可就近选择在广州辖区内任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查询市内13家法院的案件进度、开庭信息,进行联系法官、诉讼材料收转、信访接待、开具生效证明等多项诉讼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二是着力构建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现代化多层次、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以增强诉讼服务质效为着力点,健全科学的集约管理机制,将分散在各部门的送达、保全、阅卷、评估鉴定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划归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办理,做到人员集中、功能集约、效果集成。升级访客系统,以及诉讼材料打印一体机,实现刷脸开门、刷脸打印,提高通行速度和诉讼体验,彻底解决“门难进、事难办”。积极融入粤省事掌上办案体系,为当事人提供更丰富的进入通道。打造VR浸入式庭审直播,研发利用5G技术的VR3D院内导航服务,升级诉讼服务中心体验。

三是充分发挥信息化“催化剂”作用,打造一网通办诉讼服务全程业务的新模式。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除在全市13家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畅享跨域诉讼服务外,还可通过广州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广州微法院等渠道为当事人提供开具生效证明、递交诉讼材料、联系法官、旁听预约、退诉讼费、电子阅卷等诉讼服务。四是探索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试行网上调解,进一步深化与仲裁委、司法局、行业协会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审判执行机制改革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如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摆在广州法院面前的一道时代课题。

王勇说,在破产审判制度机制方面,提升办理破产的质量与效率。一是建立健全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总结归纳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绿色通道中的有益经验,逐步向所有破产案件推广适用,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通过精简审理流程、同类程序集约化处理、信息化建设等方式,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助力优化提升广州地区营商环境。二是细化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国有“僵尸企业”司法出清效率。三是继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对标最优水平、最高标准,加强对破产前沿性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在跨境破产等领域先行先试。四是继续完善升级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努力推动破产审判系统与执行查控系统的全面有效对接,着力提升破产程序中财产查控效率,缩短办理案件时间。

“在加强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方面,争取‘执行合同’指标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对此,王勇说,一是加强流程管理。进一步严格审限监管和审批,严格控制重复开庭和多次开庭的时间间隔,确保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在现有基础上稳步提升。二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完善。持续深化繁简分流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在多元化纠纷解决领域的深度运用,运用好在线调解平台,研发微调解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同步运行、规范高效的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三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完善大湾区执行联动平台建设,在更大范围内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力争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实现“一网打尽”。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广州法院还要强化司法透明公开,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体验感。”王勇说。

破产审判:拟在南沙法院进行跨境破产案件集中管辖试点

广州破产法庭近日在广州中院正式挂牌成立,设有2个审判团队和1个综合办公室。

王勇介绍,相较于原有的清算与破产庭,广州破产法庭在功能上的区别有:

一是审判机构相对独立,审判人员大幅增加,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升。广州破产法庭在原清算与破产庭9名法官、13名辅助人员的基础上增加7名法官、11名辅助人员,现有16名法官,24名审判辅助人员,成为全国规模最大、人员最多的破产法庭。

二是将破产类审判性工作与破产类事务性工作区分。审理破产案件的法官除需承担繁重的破产审判任务外,还需进行大量沟通协调、谈判协商工作。而原来的清算破产庭内部对分工并无细致划分,未设置专司破产事务性工作的团队。广州破产法庭成立后,将设立专门的团队负责调研、业务指导、沟通协调等行政工作。通过配备足够力量的行政人员专司破产类事务性工作,可保障破产法官专心办案,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三是破产审判司法实践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大幅提升。广州破产法庭正在积极探索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基层法院开展破产案件集中管辖、跨境破产试点等工作。

在探索跨境破产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方面,王勇说,从司法实践看,有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中几乎都包含跨境因素。在跨境破产案件中,不仅涉及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适用、承认与执行问题,还涉及域外债权追收、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查找难、处置难、送达难等一系列问题,破产审判工作难度较大。为了提高跨境破产案件的审理质效,有必要进行跨境破产案件集中管辖试点。

“目前,广州中院正在考虑在跨境破产案件数量相对较多、相关涉外制度机制建设相对成熟的基层法院开展进行破产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正处于调研阶段。”王勇说,鉴于跨境破产案件的审理存在许多涉外因素,审理难度大、专业性要求高,并非每个法院都有相应的专业审判人员以及相应的涉外审判制度机制建设。经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涉外审判专业化建设以及相关的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拟在南沙法院进行跨境破产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这考虑到,一方面南沙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位置。随着大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涉港澳台企业数量会增加,随之破产案件数量也可能相应增加。另一方面,当前广州地区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在越秀法院和南沙法院集中管辖,南沙法院在涉外审判工作方面已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审判制度机制,这些制度机制以及涉外审判专业化人员等都为跨境破产案件的妥善审理奠定了基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