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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实现大繁简、大分流 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发布时间:2018-04-18 15:00:08】 【稿件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宣教处】 【关闭】

 

 
 
广州法院实现大繁简、大分流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简案快办繁案精审
将精力用在刀刃上
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叶荣福、杨晓梅、隋岳、李志明
 
       这是一组创历史新高的数据:广州两级法院于2017年受理案件42.6万余件,同比升15%;法官人均结案同比升50%、达325件,结案数同比升21.25%。一边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一边是人均结案量大幅提升,这是如何做到的?
  “管好案件、用好人,向现有人员要效率。”广州法院确定了这一大方向,在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实施方案》后,短短一年多时间,初步形成“大繁简”“大分流”格局,将繁简分流改革贯穿到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工作中,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深化改革,盘活资源。“抓住繁简分流的牛鼻子,就抓住了让审判者回归本位,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核心。”广州中院院长王勇一语道破这项工作的着力点。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叶荣福、杨晓梅、隋岳、李志明
 
 
  抓住“牛鼻子”
  组建专业审判团队 简案快办繁案精审
  广州法院案件基数大,每年都有数万件的案件增量。“破解案多人少这一现实问题,只有管好案件、用好人,向现有人员要效率。”广州中院党组对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抱有坚定的决心。
  案件的科学管理,司法人员潜能的挖掘成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牛鼻子”。
  2017年1月,广州中院、天河区法院、白云区法院开始探索民事案件多层次分流模式,建立快审案件甄别、分流和退出机制。立案庭标注为“快审”简单案件的,及时流转给庭内快审团队办理,试点法院分别以13.95%、36%、26.23%的民事法官分流了32.94%、55.11%、55.15%的民事案件。
  “‘一级分流标准’实现了简案和繁案的初次筛选、分流。”广州中院立案庭庭长钟育周告诉记者,此外,根据各业务庭审判团队的特点、专长等因素,还有“二级分流标准”,实现对繁案的再分流。而且,快审(执)团队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存在疑难复杂等不适合快审(执)情形的,及时将案件审核流转至普通审判团队。
  “简案能快办,繁案能精审”,这种分案模式目前已在广州法院全面推行。
  2017年,广州法院考虑审级、案件繁简等因素,合理分配法官员额,组建不同类型的审判团队,积极发挥各类人员潜能和优势。
  其中,在快审(执)团队中配置法官152人,占全市员额法官的13.91%。快审(执)团队分别以“一审一助一书”“一审两助一书一警”的比例配备团队辅助人员,最大程度上化解法官的事务性工作,形成快办合力,提高审判效率。
  颠覆性的人员重组带来的是突破性的发展。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以一成多的员额法官分流案件9万余件,民事、刑事、执行快审案件审理周期分别缩短102.98天、51.18天、78.92天,快审(执)员额法官人均结案578.5件,比全市员额法官人均结案高出77.97%。
 
 
  抓紧“牵牛环”
  门诊式庭审做示范 统筹审判辅助事务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少不了深化机制改革和优化资源配置这个“牵牛环”,将精力用在刀刃上,把时间省下来。
  2017年6月12日上午,广州法院立案庭进行 “门诊式庭审”的示范诉讼,灵活高效地集中审理了19件简案。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庭审中围绕诉讼请求、争议焦点依次对19件案件进行实质审理,不到2个小时就紧凑有序地完成全部庭审工作。
  广州法院还探索出危险驾驶“刑拘直诉”快捷办案模式,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中,法院按30%~10%递减原则实行分级量刑激励,鼓励被告人尽早认罪认罚,多种形式实现刑事快审案件的快结。
  “庭审改革和办案方式的创新,既实现了简案快办,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和法院双赢。”立案庭副庭长龚连娣说。
  案件快办的前提是案件质量不打折扣。2017年6月,广州中院印发《关于做好示范诉讼改革的意见》,要求选取个别或少数案件先行判决,利用“首案”的指导、示范作用,提高同类型案件的审判质效。
  广州中院还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的作用,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确保类案裁判标准、法律适用统一。
  哪个环节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办案时间,广州中院就将改革指向哪里。
  广州法院在简案中广泛使用令状式、要素式等文书,简化事实陈述和说理,减少了撰写文书时间,当庭宣判的刑事速裁案件基本实现当庭送达判决书。
  统筹好审判辅助事务也是实现简案快办的优化核心。广州中院与广州市司法局合作,探索将调解、送达、保全、取证以及执行中的辅助事务等交由公证机构办理。
 
 
  伸长“驱牛绳”
  实现网上、掌上庭审 用科技向问题处发力
  2017年12月27日下午,一宗合同纠纷上诉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在即,法庭内书记员和上诉人早已就座,被上诉人的代理人陈律师却在千里之外的杭州,他使用“广州微法院”在线开庭功能,通过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技术进行实名验证,在线参加诉讼。
  将庭审从法庭延伸到网上、掌上,有赖于“广州微法院”建设,其集成公众服务、微诉讼、微执行和案件管理四大核心模块19项诉讼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诉讼服务,分流审判事务性工作。
  广州中院科技与信息处负责人林武坛介绍,广州法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助力审判为导向,向问题处发力,用足科技力量,不断伸长“驱牛绳”,为繁简分流案件的省力提速提供支持。
  2017年3月,广州中院引入语音识别引擎技术,实现了简案庭审语音同步转化为文字,同步生成庭审笔录,使庭审时间缩短30%。
  此外,广州法院还完成对284个科技法庭高清数字化改造工作,全部支持庭审网络直播和“三同步”记录。还建成14套远程视频开庭系统,可远程提讯、开庭、作证,极大地减少了提押被告在途时间。
  据了解,广州法院近年来还稳步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及深度应用工作。实行案件材料电子移送方案,通过移送条码扫描跟踪,实时掌握案件卷宗动向,缩短案件移送时间。法官可通过法官通、审判系统等多种途径,实现无纸化办案,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同时阅卷、远程合议等,节省办案时间。
  “繁简分流绝不是简单的案件分拣,涉及诉讼各个环节,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科技应用随着问题走,扫除制约因素,打通关节,才能形成推进合力。”王勇特别强调树立“大繁简”“大分流”意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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