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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利纯法官:“努力让案结在审判庭,事了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01-04 17:06:05】 【稿件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 郑雅心 杨晓梅】 【关闭】

 

邹利纯法官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
   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有这样一位执行法官,他年均结案超过400件,屡结执行大案,结案数连年位居全局第一,不断创执行结案历史新高,且至今无一错案;他于2012年、2013年获个人嘉奖,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办案标兵,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他是邹利纯法官。
  如果说“努力解决执行难”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目标,那么,“案结在审判庭,事了在执行局”则是邹利纯的工作信条。
  A 耄耋老人的“火气”
  在邹利纯看来,执行法官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办理结果。
  2015年,一位80多岁的老人给邹利纯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位老人名下有一家公司,公司名下有多块土地,但欠下了数亿元的外债,该公司被起诉后,最终成为被执行人。
  案件从2008年开始立案执行,后被广东省高院指定由粤西一家中院执行,2015年又被指定回广州中院执行。“当时,这位老人的意见非常大——一是对判决不服,二是先前法院在执行处置时拍卖了他公司名下一块地,拍卖完后只偿还了不到一半债务,他认为卖得太便宜,到处信访。”邹利纯介绍。
  花三天时间看完13本卷宗材料后,邹利纯发现几乎法院每走一步法律程序,这位老人便去信访、投诉。于是,邹利纯找这位80多岁的老人谈话,细心地给他解释和分析法律规定——
  “现在是执行程序,你不服的是判决,对判决不服有另外的法律途径解决,可以申诉等等。但执行法官要按照生效判决执行,这也是法律的规定……”邹利纯耐心地普法。
  刚开始,老人抵触情绪明显。在邹利纯推进该案的每一步程序后,老人意见很大,仍然不停地提异议、信访、告状。
  “每一次,我都给他做耐心解释、答复,不管他提什么意见,他提完意见后我就给他解释,慢慢地,他的态度就好很多了。”
  在执行过程中,邹利纯还发现,这位老人把很多精力花在信访、提异议上,一直到后来要评估拍卖他公司名下位于广州萝岗的两块土地了,老人才开始紧张了。
  B 从“案结”到“事了”
  “当时,我们评估这两块地,其中一块地价值1.8亿元。当时我去税务局查询发现,如果该地块拍卖成交,单是交税就要近1.2亿元——拍卖地块从拿地至今,闲置太久,导致土地增值税非常高。”
  “我们经过合议讨论,认为1.2亿元税费不能从拍卖款里扣,根据惯例由买受人承担。第一次拍卖,一位买家算了算,连买地加交税共需3个多亿元,划不来,不买了。第一次拍卖没成功,按法律规定第二次降价20%拍卖,这时有人动心了,想买了。也在这时,老人紧张了。”
  老人认为,萝岗的这两块地卖完后,还不够他还债。另外,一旦地卖了,公司就倒闭了,自己的养老都成问题。他找到邹利纯。当了解到这位老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且拥有全部股权后,邹利纯建议他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盘活这两块地,“这样就不会案子结了,自己也没有养老的钱了”。
  最终,经反复协调,这位老人与国内一家著名的房地产公司达成合作开发协议,老人名下的公司成为该房地产公司的控股公司,老人拥有30%的股权,同时,由该房地产公司代老人支付案款1.744亿元,三件执行积案才全部执行完毕。
  案件处理完后,老人找到邹利纯说:“你看,现在我还有30%股权,这股权分红我是用不完了,足够养老了。”看着眼前这位耄耋老人露出笑容,邹利纯终于松下一口气。
  “办公室的同志经常说我和当事人通电话的时间很长,从我的内心讲,我愿意和当事人多做解释和沟通工作,案件判了,纠纷不一定就化解了。但作为执行法官,我们的目标是要做到‘案结在审判庭,事了在执行局’。”邹利纯说。
  当法警一年,自学考过司考
  邹利纯其人
  2006年,在部队待了11年的邹利纯,转业了。
  提起这段经历,邹利纯介绍,当时转业时,因为是双向选择,自己就争取去一个法律专业性强的单位。“我的想法是,如果能到法院工作,不管是去当书记员也好,还是去法警队也好,都是为法律工作服务,更有助于自己学习法律。”秉承对法律专业性的向往,邹利纯成为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员,这年,他29岁。
  2007年,邹利纯正式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工作。令同事们大跌眼镜的是,在法警支队工作一年多时间,邹利纯便通过了2008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到法警队工作后,看到有的同事在考司法考试,我也就跟着学习,”邹利纯回忆,“每天,我们要去押被告人到法庭开庭,我对刑事法律知识越来越感兴趣。开庭的过程,也是我学习法律的过程,我边工作边旁听,听完后工作之余再找书看,这种学习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学习效果也比较明显。”靠着这种学习方式,邹利纯来法院工作后的次年,通过了司法考试。
   恰逢执行局需要法官,他被调去执行局。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是来对了地方。
   “我是军人出身,做什么事都喜欢雷厉风行,不喜欢拖拉,而执行工作特别能体现这样的工作作风。执行工作更多地强调纪律性,在案件执行中,要果断出击,雷霆行动,快速采取措施。”邹利纯笑称。
   执行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
   对话
   羊城晚报:现在对支付宝、微信钱包可以实现执行查控吗?
   邹利纯:现在不光对银行存款,对股票、金融产品、支付宝、财付通等等都全部能够实现网上快速查询、控制,有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扣款。只要有登记的财产,基本都透明化了,这大大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
   有点特殊的是,支付宝、财付通这一类第三方支付不能在网上扣款,但可以在网上快速查询、冻结。法院冻结以后,比如像支付宝,它的总部在杭州,我们直接把裁定书等材料寄过去,就可以实现扣划了。财付通目前还不能通过邮寄材料实现划扣,要派人去到深圳,我们每周都有外勤组去深圳办理扣划手续。
  羊城晚报:你在执行局工作多年,感到科技对执行工作的帮助和影响大吗?
  邹利纯:执行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这是我这几年一个明显的体会。打个比方,收案当天,就可以通过执行查控网,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房产、车辆等快速查询、控制。而在以前,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效果也不明显,现在则方便好多。目前与公安信息系统的对接也正在推进,届时对解决“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信息化给我们带来的好处,不光体现在查控上,还体现在与外地法院的协作上。以前我们委托外地法院协助执行,委托函往往石沉大海——因为大家都很忙,可能没把委托执行当回事。但如今,最高人民法院在这方面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和规定,对反馈时间有要求。所以说,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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