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法官妈妈”陈海仪:帮助30多位“失足少年”考上大学
【发布时间:2017-12-29 10:57:56】 【稿件来源:新快报】 【作者:黄驰波 董芳 杨晓梅 甘尚钊 隋岳】 【关闭】

 

    从业21年后,陈海仪的书柜里多了一个“特殊”的文件袋,里面厚厚的一沓信纸上,或稚嫩或俊秀的字迹密密地写着,“敬爱的陈法官,又一年过去了,我在这里很好。”“陈阿姨,我过两天就要释放了,我想要再见你一面……”这些都是少年犯写给陈海仪的信件,她一一珍藏着。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广东省第九批南粤楷模、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广东省先进工作者……这些都是陈海仪从业以来因为兢兢业业的工作所获的表彰。但最让她感到欣慰的,是这样一个称呼——法官妈妈。
    拿“放大镜”看证据 用“游标卡尺”量刑
    一张四方台,白色的卷宗铺满桌面,座位后的书柜旁挂着一件黑色的法袍,九平方米不到的空间里,随处可见各类法律书籍、档案,这就是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的办公室。
    陈海仪是学经济法出身,1996年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后,7个一起进法院工作的同事,只有她被分配在“刑事庭”。一开始她感到意外,但“上道”后,她就真心喜爱上了这份工作。“我发现,做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都很有爱心。”陈海仪笑着说。
    在这间小小的办公室里,她曾“耕耘”出这样一组数据:经办案子超过4000件,无一抗诉、无一投诉,帮教的失足少年无一重新犯罪,还有300多人升入高中、中职院校就读,30多人考入大学。
    这些数字背后,是陈海仪近乎苛刻的“较真”:案件开庭前她会做详细的庭前调查与走访,宣判前她会尽力尝试修复被告与被害人双方的关系,每个季度,她定期到未成年犯管教所去看望她“判”过的失足少年们,勉励他们,帮助修复少年们内心的“裂痕”。
    多年前办理的一起少年刑事案件,陈海仪的“较真”给同为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的任慧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那起抢劫杀人、盗窃案件中,被告人小胡辩称自己的实际年龄与指控不符,前后相差一个月,在杀人时虽已满18周岁,但在盗窃时还未满18周岁。为了核实这一细节,陈海仪带着书记员从广州乘车前往贵州绥阳,在蜿蜒曲折的盘山公路上颠簸了5个多小时,走了1个小时山路,终于来到小胡出生的村落,找到小胡的奶奶与邻居,查清他真实的出生时间。有人曾提出这个微小细节不会影响实际执行刑期,不理解她为何自找苦吃。
    “法院判刑以事实为依据,多一天不能判,少一天也不行。”回忆起这段经历,陈海仪的语气很坚定。
    为案件努力学习手语 不抛下一个失足孩子
    陈海仪认为,少年审判判的是案子,使命是挽救孩子,需要倾注更多的关爱。
    这是一场长跑。
    不少案件在宣判多年后,她仍与案件当事人有联系。“不幸的孩子身后往往都有一个不幸的家庭,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浪子回头金不换,我希望每一个失足的孩子都不要被抛弃和落下。”
    聋哑女孩小晴是陈海仪审理过的最特殊的被告人。12年前第一次见到小晴时,陈海仪还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合议庭任法官,起诉书上被告人一栏“无名氏”引起了她的注意,但从拘留、移交起诉到庭审,无论怎样劝导,这位聋哑女孩丝毫不肯向外界透露一点信息。
    “这个孩子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一定经历过不为人知的痛苦。”为了走进近小晴的内心世界,陈海仪专门参加了广州市聋哑学校的手语培训班,并利用周末向手语老师学习了半年。
    半年后,陈海仪买了发卡、衣服、零食,和同事一起到看守所提审小晴。见到小晴时,她先给小晴换上新衣,一遍遍地用手语比划,“不要害怕,我们会帮助你。”终于。她等来了小晴的回应。原来小晴家在沈阳,还有一个弟弟。由于弟弟是健全人,敏感脆弱的小晴认为父母一直把爱倾注在弟弟身上,对她漠不关心。15岁那年,小晴的“男朋友”把她骗到广州,教唆她在火车站偷窃。小晴并不知道,父母也一直在寻找失散的女儿。
    根据小晴提供的信息,陈海仪通过公安机关辗转找到小晴父母,开庭时,父母专程赶来,当庭跪在地上,失声痛哭。由于小晴是被教唆盗窃,陈海仪依法作了拘役的从轻判决。
    判决虽然结束了,但陈海仪的工作并没有结束。小晴回到沈阳后,陈海仪继续写信鼓励她重新开始,并劝说小晴父母多把心思放在女儿身上。两年后,喜报传来,小晴考上了一所特殊教育学院。
    这样的举动,在陈海仪审理过的少年刑事案件里比比皆是。一个个失足留守孩子在被周围人厌恶、自我放任自流的危险边沿被挽救回来,她因此被失足少年们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
    “有人认为妈妈这一称呼包含感情,法与情怎么能融在一起呢?”陈海仪却认为,“法虽不容情,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法律也是有温度的。很多少年犯并非天生的坏小孩,而是家庭、社会等多重因素,把懵懵懂懂的他们推上了犯罪的道路。”
    “除了审判,更重要的是修复和熨平一道道横在犯了错的未成年人与社会之间的裂痕。”陈海仪表示。
    用画引导失足少年 “放手也是一种爱”
    事实上,经过陈海仪与同事的共同努力,广州中院的少年家事审判庭确立了一套完备的少年审判体系:从构建少审案件心理测评与疏导机制、规范庭前社会调查到引入判前联席会议,并联合社工、团委、妇联、社区等多方力量建立社会观护制度。
    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陈海仪还创立了“三部曲”工作方法,即庭前规劝、促成退赔——庭中析法、促成悔罪——庭后勉励、促成回归。目前,广州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
    平时,陈海仪会利用午休时间编写法制情景剧剧本,定期给小学生们上普法课。有时她会走到法院附近的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找找相关的期刊来看。在工作时间外,今年44岁的她,用周末时间画画,制作法制漫画书。
    “对于未成年罪犯来说,我们不仅要走到他们身边,更要走进他们的心里。要给他们一些挽救和教育,让他能够作为一个合格的人进入成年阶段。”陈海仪坦言道。
    高墙内服役的少年犯小明,生活在单亲家庭,从前与家乡的奶奶和父亲相依为命。为了告诉小明,奶奶和父亲在等待他改造归来,鼓励小明更好地改造自新,陈海仪画了这样一幅画:在蓝色的江边上悬挂着一轮月亮,小船停靠在岸边,画的下方题了一组字:月是故乡明。陈海仪记得,当她到未管所去探望小明,看到画作的小明哭了。
    另一幅画则有不同的故事。少年犯小薇说自己最喜欢有薰衣草的地方,陈海仪在去探望她之前,用彩色铅笔专门画了一幅画:在大片的紫色薰衣草不远处,阳光下有一排绿绿的树林。“我告诉孩子,薰衣草就像你,我和其他许许多多的法官就像防护林一样,会一直守护着你。”
    一些少年犯在刑期结束回归社会后,与陈海仪渐渐失联。为此,有人曾替她感到不值,认为她曾经花费很大的精力去对他们进行帮教。对此,陈海仪则表示理解,“换位思考,如果你是他们,你也希望出狱后的生活能平平静静的,谁会希望审过你的法官常常来问你?放手也是一种爱,看着边缘少年回归了,内心的满足感真的远远胜过任何奖励。”
    但更多的“回归的少年们”一直记得这位“法官妈妈”。
    少年犯小严出狱前,给陈海仪寄来这样一封信,“陈阿姨,我过两天就要释放了,将来不知道回老家还是流落街头,所以出去以前一定要再见你一面,因为你,很像我妈妈……”看到信的陈海仪眼泪哗地流下来。为了让小严出狱后避免流落街头,她四处奔走托人帮忙,最终为小严联系到一家连锁餐饮店做服务员。工作第一个月,小严用赚来的工资为陈海仪寄来一盒粽子,她吃得很香、很甜。
    她说,这是少审法官的最高成就。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