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年心中的法官妈妈
【发布时间:2017-10-23 10:17:28】 【稿件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甘尚钊】 【关闭】
“精彩语录” “法律对未成年失足者的惩罚是无情的,但我们对未成年失足者的爱是无限的。”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甘尚钊
今年7月,被众多失足少年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海仪获评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成为全国10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之一,也是广东唯一入选者。这是她获得的众多国家级荣誉中的一个。
陈海仪现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参加工作21年来,她有20年奉献在少年审判岗位上。在她的努力下,一个个失足留守孩子在被家人厌弃、自我放任的危险边沿被挽救回来。
“对少年犯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感化挽救才是根本。”在这一审判理念的指引下,她帮教的失足少年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余人重新返校完成学业。
广州市的流动人口比例高,陈海仪先后办结涉未成年审判案件4000多件,其中七成涉及留守儿童。一个个失足的留守少年,成了她的牵挂。这其中,留守女孩阿霞的故事令陈海仪难忘。年仅14岁的阿霞把亲叔家不满6周岁的堂弟掐死了。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从小缺少关爱的阿霞因为恨让这个家族陷入了崩局,父母直言让阿霞去死,叔婶要求重判。尚未涉世的孩子就这样被家庭抛弃了。陈海仪决意要让阿霞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她就像从火堆里挽救自己的孩子一样,奔走在阿霞父母和叔婶之间,长期练就的耐心和调解本领,最终让整个家族重新接纳了阿霞。但情不能凌驾于法,她判了阿霞10年。“10年对一个孩子一切都还来得及”,她说。
省高院在陈海仪参选“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活动的推荐词中写道:陈海仪同志长期奋战在审判第一线,专业素质精深,工作作风优良。她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着力加强对未成年犯的帮教矫治及问题家庭青少年的帮扶教育,参与涉少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心理干预制度及心理测评基地、帮教基地的建立,挽救并扶助了数以千计的青少年。她以勤勉的作风、为民的情怀和坚守的付出,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多次收到感谢信和锦旗。
对话
司法体制改革
让法官专注于审判
羊城晚报:过去五年,广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广州法院在不少领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作为参与者和见证者,您认为这些改革对你产生了哪些影响?
陈海仪:最近的五年是司法体制改革不断走向纵深的五年,中央几乎所有重大的司法体制改革都有放在广东试点,一方面体现了中央对广东的信任,另一方面也使得广东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多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司法体制改革如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等等,对广大一线工作的法官产生了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影响,这些改革举措符合司法人员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能让法官专注于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例如,9月27日,广东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在广州正式成立,它的成立标志着法官权益受到侵害后,将有专门机构给予援助,这是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保护法官权益的迫切要求,也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工作和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将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深受广大法官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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