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法提供司法救助金 被害人家属解了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17-10-19 10:37:54】 【稿件来源:新快报】 【作者:黄琼 黄驰波 甘尚钊 张家齐】 【关闭】
广州市中院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共受理24件司法救助案件,工作成效明显
刑事重案中,有些犯下命案的被告人被处以极刑无力赔偿,有些身无分文,如遇这种情况,痛失亲人的被害人家属如何索取赔偿?现实中,不少被害人正值盛年,甚至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顶梁柱”,他们的离去很可能会重创一个家庭。十八大以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相关规定,给窘迫困顿的刑事被害人予以救助。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广州市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改革,进一步拓宽了司法救助渠道。新快报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案例,了解到市中院多年来司法救助工作成效明显。
■策划:新快报记者 张英姿 黄琼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琼见习记者 黄驰波 通讯员 甘尚钊 张家齐
案例 1
被害人父母被判获赔61万 3名被告只有900余元
结果:两位老人获13万元救助,立即用来还债看病
今年72岁的麻某仁是广西人。2009年3月12日,他的儿子麻某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一家酒吧与别人发生口角,后被江某、冯某、伍某等人用锐器砍伤,麻某因多处伤口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2010年7月5日,广州市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江某、冯某、伍某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儿子麻某被害后,年迈的麻某仁、杨某英夫妇失去生活保障,生活陷入了困境。
按照判决,江某、冯某、伍某应向原告麻某仁、杨某英赔偿共计6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麻某仁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市中院随后向市房管、车管、工商、银行等部门进行了财产调查,经查发现被告江某有银行存款900余元,除此以外未发现3名加害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广州市中院后来对该案作出执行裁定,终结了该案本次执行程序。也就是说,麻某仁与妻子无法通过诉讼和执行获得赔偿。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麻某仁夫妇都已年过七旬,居住在广西南宁一处老房子,麻某仁有退休金,但杨某英没有退休收入。夫妇两人共育有3个孩子,麻某是最小的儿子,麻某生前,老两口主要靠他赡养。
麻某去世后,老两口的生活陷入困境,麻某仁因此向广州市中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申请救助款数额为56万元。在递交申请材料后,经过广州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麻某仁、杨某英两名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工作意见》的规定,最终广州中院决定给予申请人麻某仁、杨某英司法救助13万余元,帮助他们解决儿子身亡后的生活困难问题。
这笔款项于去年底发放到老两口手中。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救助金到手后,老两口先是用来帮儿子偿还生前债务7万余元。因两人年龄较大且患有高血压等疾病,麻某仁曾因胃出血住院治疗,老伴又有心脏病、高血压等,这笔司法救助金也帮助两位老人解决了不少医疗费用。
“真是解决了我们眼前的困难,不然真不知道这笔钱上哪找……”昨天,杨阿婆在女儿的陪伴下来广州办事,反复向新快报记者说起这样的话。
案例 2
上有老下有小妻子怀孕 男子被害仅获赔3000元
结果:一家五口获“顶格”救助,先解决孩子读书费用
2015年4月,广东云浮人冯某昌被人持刀捅伤身亡。作为家庭的主心骨,他去世后,一家五口的生活顿时陷入困难。
案件经办法官了解到,被害者冯某昌家住在云浮农村,上有两老,被害时他妻子还在怀孕,另一个孩子刚两岁多,一家人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比较困难。
新快报记者查询该案司法救助决定书了解到,该案一名被告俸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名被告刘某恒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人被判赔偿冯某昌家属5万余元。
法院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除划扣俸某银行存款3000余元给冯某昌家人外,没有发现两名被告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法院向两名被告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在2017年6月23日终结该案本次执行程序。
被害人冯某昌的父亲及妻子等家人随后提出司法救助申请。考虑到冯某昌的父母年事已高,妻子一个人要养育两个孩子,一个不到4岁一个不满2岁(司法救助时孩子已略长大),家庭负担很重。广州市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经讨论后,决定给予被害人冯某昌的家属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
经办该案的法官肖晓丽告诉新快报记者,虽然该案的司法救助金从单笔数额来看并不算高,但它确是足额“赔偿”,这在司法救助实践中并不多见。
“司法救助是救急不救贫,一般是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的赔偿金额范围内进行补充赔偿,并不会超过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赔的金额。”肖晓丽透露,该案从提出申请到审批,整个过程仅10多天。案件受害人冯某昌的父亲年纪大了,不太熟悉普通话,案结后还专门找到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这笔费用上周刚刚发放,冯某昌的妻子一收到立刻用来交了大孩子的幼儿园费用。“主要用于孩子读书以及补贴家用,先解了眼前的困难再说吧。”冯某昌妻子称。
政策解读
广州司法救助金额 一般不超过36个月工资
刑事被害人救助, 是指国家对一定范围内因受犯罪侵害而遭受损害的, 且又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损害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 通过一定程序给予一定的物质弥补的方式。
目前,我国在犯罪被害人救助方面还刚刚起步。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全国家司法救助支付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之一。2010年起,广州市中院探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13年4月,该院出台管理办法,规定了司法救助的原则、适用范围、申请审批程序等,规定个案的发放额度一般不超过4万元。2015年,市中院重新规定司法救助的标准,以上一年度广东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般控制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范围内。
知多D
司法救助那些事儿
救急不救贫。肖晓丽解释,司法救助制度具有补充性原则,即救急不救贫。刑事案件被害方只有在无法获得被告人及时赔偿,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社会保险、单位救济的情况下,且具有急迫生活困难时,才能获得救助;另外,该制度兼具有限性原则,即对被害人的救助只能解决其紧急生活困难,不能作为其生存或生活的方式。
并非所有申请都会通过。肖晓丽告诉新快报记者,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意见明确了不予救助的情况,对案件发生有过错、并不存在生活困难等情形无法获得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将结合社会救助。由于司法救助具有救急不救贫的原则,在解决被害人家属的燃眉之急后,如要真正地解决其困难,还需要社会救助的通力合作。肖晓丽表示,接下来,广州市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将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比如帮助受害人及家属在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帮助具有工作能力的受害人及家属找工作,让其自力更生等,实现“救急”和“救困”的有效结合。
数据
广州两级法院共发放600余万元救助金
广州市中院立案庭副庭长龚连娣告诉新快报记者,该院在2010年前后已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多年来工作成效明显。2016年10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意见,广州市中院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据统计,广州市中院共受理24件司法救助案件,发出司法救助金逾83万元,而广州市各区法院共受理了司法救助案148宗,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54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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