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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启清理“僵尸企业”快速通道
【发布时间:2017-08-16 16:28:35】 【稿件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魏徽徽 隋岳 范晓玲】 【关闭】

 

法院开启清理“僵尸企业”快速通道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隋岳 范晓玲)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集中裁定受理104件“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首次以“竞争+打包+摇珠”相结合的方式选定管理人,并且对摇珠过程进行了网络同步直播,标志着目前为止全国最大规模“僵尸企业”集中进入司法清算程序。广州中院通过“四集中”方式依法推进,开启司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快速通道。
  “四集中”方式开启快速通道
  据介绍,昨日市中院公布集中受理的104件“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中,涉及广东省属企业15家、广州市属企业89家,注册资本金总额人民币34831.07万、美元1821万、澳元560万。
  该批“僵尸企业”成立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主要具有“集团性”、“三无性”的特点。当中有若干个企业的主管部门是同一国有(集团)企业,同属于该(集团)企业下面的二级、三级企业。同时,这些企业基本上无资产、无账册、无人员。
  这批受理的“僵尸企业”存在许多共性,能够简省资产处置流程,简化审计环节,无需安置企业职工,因而可以适用“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快速通道,集中裁定受理有利于避免同案不同判。
  为此,广州中院采取集中裁定受理、集中选定管理人、集中选定审计机构、集中公告的“四集中”方式依法推进,这种集中裁定受理的模式在全国法院乃是首创。
  通过竞争择优选定25家管理人
  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周焕然表示,广州中院首次采用“竞争+打包+摇珠”的方式选定管理人,先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定了25家管理人(其中5家为备选管理人),依据“僵尸企业”自身的隶属情况及经办法官的办案情况对案件进行打包捆绑,此次104件案件共形成了20个“管理包”,最后再以摇珠方式确定各个“管理包”的管理人。
  广州中院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用了个人管理人名册,将执业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个人管理人,以个人参与、个人授薪、个人负责的方式,发挥个人管理人的优势。此外,为了避免审计机构的审计时间滞后“僵尸企业”的清算进度,广州中院在集中选定管理人后,将于今日首次采用“打包+摇珠”的方式选定审计机构。
  现状
  193家国有“僵尸企业”在审
  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介绍,目前广州地区存有相当的国有“僵尸企业”,其中既有广东省属企业,也有广州市属企业。
  根据广州市有关安排,到2018年底,“僵尸企业”要基本实现市场出清,这就需要企业退出机制更加畅顺。数据显示,目前市中院在审的362件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中,涉及国有“僵尸企业”193家,占在审案件总数53.31%,涉及央企下属企业1家、省属企业69家、市属企业123家。据统计,2017年以来,广州中院共有164家“僵尸企业”进入立案审查程序,已受理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123件,是去年同期的近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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