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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今天集中宣判51宗毒品犯罪案件,4名毒贩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7-06-23 15:24:14】 【稿件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马伟锋、甘尚钊、刘娅、张】 【关闭】

广州法院今天集中宣判51宗毒品犯罪案件,4名毒犯被判死刑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 马伟锋、甘尚钊、刘娅、张鸣鸣报道:今天,广州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共宣判51宗毒品犯罪案件60名被告人,涉案毒品数量总计约181公斤。其中,广州中院一审宣判8件,4名毒犯被判处死刑,另有1人被判处死缓、1人被判无期徒刑。

今天上午,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宣判了吴某华、黎某洪二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法院查明,黎某洪为贩卖毒品向吴某华购买1公斤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016628日上午,吴某华驾车携带毒品从揭阳市惠来县前往广州市增城区黎某洪住处。同日12时许,吴某华到达黎某洪住处楼下,准备搭乘电梯时,公安人员将其抓获,当场从其携带的挂包里、在副驾驶座位下的纸箱内查获白色晶体多包,共净重3970.45克,均含甲基苯丙胺成分。随后,公安人员在黎某洪住处将其抓获,在该房内查获白色晶体液体混合物1份(净重231.83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及电子秤等物。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吴某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黎某洪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毒品犯罪是全世界的公敌。我们对广州两级法院审理毒品犯罪的第一要求,就是决不手软广州中院刑一庭负责人严剑飞介绍,随着全民禁毒工程雷霆扫毒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广州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不断增加,但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本次集中宣判,共有4名毒犯被判死刑。

统计显示,今年1-5月,广州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11691365人,占全部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13.64%

其他 案例毒犯用微信 向在校生贩卖大麻

广州市花都区法院经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鹏通过微信联系、快递运输的方式于2016918日、105日、116日向李某贩卖毒品大麻。同年529日、71日、119日向南京某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汪某贩卖毒品大麻,并通过微信收钱。同年112116时许,民警在王某鹏居住的花都区花东镇某房将其抓获,搜查起获五个铁盒装疑似毒品的叶状物体,其中检材编号020叶状物体,净重0.1克,鉴定检出大麻酚、四氢大麻酚成分。

法院认为,王某鹏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贩卖毒品大麻,情节严重,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对其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以贩养吸现象突出

解读

广州中院刑一庭负责人严剑飞介绍,广州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新特点:一是单案平均涉案毒品量不断增加。特别是广州中院受理的一审案件,单案查获毒品数量几乎都在1公斤以上,几十公斤乃至几百公斤的案件已屡见不鲜,平均单案涉案量在3公斤以上。二是以贩养吸现象仍突出。以贩养吸的个人小额毒品犯罪仍占较大比例,有的仅有几克,且往往是购得纯度较高毒品后掺和其他成分再分成小包转手贩卖,因为毒品数量小又便于携带,交易不易引起注意和怀疑,被发现难度相对较大。基层法院审理的贩卖毒品案中,零星贩卖毒品案件占比超过六成。三是新型毒品犯罪增多。海洛因毒品犯罪虽仍占较大比例,但犯罪数量及毒品数量总体呈现萎缩的趋势,转为以化学方法制造的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新型毒品为对象的毒品犯罪则呈上升势头,特别是甲基苯丙胺尤为突出;麻古、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及国家精神管制药品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上升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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