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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坚持“三个需求”导向 打造“三维”智慧法院
【发布时间:2017-06-13 16:55:12】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隋 岳 马伟锋】 【关闭】

 

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两级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借力信息化3.0建设,依托“三通一平”、智审辅助、司法大数据运用、信息化管理一体化平台,形成了满足当事人需求、法官需求及司法决策需求的“三维”智慧法院体系,努力实现全业务网络化、全流程公开化、全方位智能化,全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持群众需求导向 打造立体化“阳光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是群众接触法院的第一站,也是法院在群众心中的第一形象。
“小宝,小宝,我要立案,需要哪些材料?”4月26日上午,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外形可爱、声音甜美的“机器人导诉员小宝”一出现,就引来不少群众驻足围观。不到10秒钟,“小宝”就迅速地从数万条答案库中挑选出了最佳答案,并显示在胸前的液晶屏上。
“小宝”全称叫“云法讼宝”,是白云区法院参与开发的一款具有语音对话功能的导诉机器人,它还具备人脸、语音识别功能,可提供法律咨询、法规查询、诉状模板、办案流程等5000多个法律程序,回答2万多个实体问题,储存指导案例40000个,为当事人提供参考答案。
人工智能的出现,源于广州法院对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渴求”。
2006年广州法院受理案件185312件,2016年受理370346件,增长近1倍。相反,法官人数却不增反降,2006年广州法院共有法官1362人,到了2016年,员额法官为1050人,减少了312人。2016年,案件压力最大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已达427件。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有限的司法资源的矛盾逐步加剧,为当事人提供有针对性、多元化的诉讼服务成为当务之急。
针对当事人、律师、法官的不同需求,广州法院先后开发出“审务通”“律师通”“法官通”手机APP,与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一起,可24小时全天候线上自助服务,并涵盖线下全部诉讼服务,提供网上立案、提交申请、手机送达、查询案件进度、查阅文档、联络法官等贯穿诉前到判后各阶段的39项诉讼服务。目前,广州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多次信息化升级改造,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三通一平”智能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了诉讼服务的开放、透明、便民。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钟育周介绍,“三通一平”建成后,明显地体会到“三少”变化:前往立案窗口咨询的当事人明显减少,当事人打给业务庭的咨询电话明显减少,对法官不接电话的投诉明显减少。
“三少”的背后,是线上服务的繁忙。2016年,广州中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共受理各类诉讼服务请求161630条,向当事人发出诉讼服务短信560717条,诉讼窗口日均处理事务量逐年下降,同比降低15.17%。
“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对法院工作方式的变革驱动作用,以信息化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引领广州法院科学、长远发展。”广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表示,“实现群众少跑腿,司法更透明、更便捷,让百姓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法官需求导向 打造超时空“网络法院”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无域世界,构建互联互通的网络体系是以信息化为支撑建设智慧法院的基础。
    在以前,困扰执行法官的首要难题就是财产查控难:几乎每个案件都要往返多个部门,大部分时间“不是出差,就是在出差的路上”。而如今,广州中院的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就能够一键查控被执行人的所有银行账户、车辆、工商、社保、征信等14类信息,这要得益于广州法院2016年6月上线运行的“天平”执行联动查控网络系统。
同样,打破空间地域阻隔的还有广州法院建立起的减刑假释协同办案平台,该平台可实现业务协同办理、流程全面覆盖、数据即时传输、信息互通共享。
广州中院辖区内有5所监狱,多且散,借助该平台,监狱可网上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流转给检察机关网上审查,法院直接提取信息批量立案,并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法官、检察官、监狱干警、罪犯分别在法院、检察院、监狱参加庭审活动,实现全程留痕,使法官人均结案同比上升135%。
   “进入监狱开庭需办理繁琐的手续,耗时又费精力,协同办案平台把该由法官跑的路交给了数据流转,为法官节省了不少时间。”广州中院审监庭庭长王雪生颇有体会。
高标准的硬件配置和技术支持,是法院数据安全、自由传输的保障。广州中院已建成主干千兆的内部局域网和两级法院广域网,构筑了一个包括软件、硬件、网络、安全等多个方面,涵盖审判执行、政务办公、司法公开等多个领域,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网络体系。
以庭审网络直播为例,2016年11月,广州法院完成对268个法庭的数字化改造,在全市建立起14套远程视频开庭系统,配备大量的高清设备、大带宽专用信息网络,实现远程视频开庭、提审、作证、直播、接访画面无卡顿、声音清楚流畅,至今已累计直播案件12157件,为430多万人次观看提供服务保障。最早启用远程视频开庭系统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个刑事速裁法庭每天的开庭案件数已从6至8件大幅提高到20件。
   “广州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超过30万件,要完成如此海量的信息抓取、大数据搜集整理、内外网数据交换、准确推送和应答,没有过硬的信息化技术保障,是不可能的。”广州中院自动化科科长黄健说。
深化司法大数据应用、提高辅助裁判能力,是广州智慧法院建设的另一核心目标。
广州中院刑二庭的徐兵法官是庭里的办案能手,也是最早试用广州法院智审辅助裁判系统的受益者。就在上周,在办理一宗定性争议较大的盗窃案时,他就启用了广州法院智审辅助裁判系统。系统将电子卷宗中高频出现的“入户”“数额较大”等自动提取为“高频词”,并以“高频词”为依据,推送了一批“入户盗窃”案的案例。徐兵再次以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内容为要点,设定本案法律关系模型,对推送的类似案例进一步缩小范围,最终仅留下5宗相似度极高、权威性强的典型案例,作为办案参考,让他既省心又放心地快速审结了这起案件。
   “通过类案识别技术,智审辅助裁判系统向法官主动推送类似案例,既有利于规范法官裁量权行使,实现同案同判、规范量刑,又能提升类案审判效率,让法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疑难、复杂案件上。”王勇非常看好智审系统的强大功能。
目前,广州法院的智审系统不仅能实现类案推送,还能自动提取案件要素,并将经过提取加工的案件信息回填进诉讼文书,诉讼文书80%的内容实现了“一键生成”,让法官可以集中精力撰写“本院认为”部分。
类案推送、文书自动生成都离不开案例库和争议焦点说理库这一司法大数据的支撑。今年4月初,广州中院与中国法律知识总库联合启动广州案例库深度研发工作,已将广州市两级法院2015年以来《案例编报》中的341件案例全部录入广州案例库,建立起立足于本地案例、符合广州地区法官需求的法律知识平台,支撑智审系统运行。同时,还将中国法律知识总库数据接入广州案例库,检索到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作为办案的参考性案例。
据悉,广州中院还基于案件争议焦点数据研发了智能裁判参阅系统,形成了争议焦点说理库,可向法官推送与在办案件争议焦点相关的说理段落。目前已经完成民间借贷案件的数据整理,下一步,争议焦点说理库将扩展至金融借贷、保险纠纷、信用卡纠纷等全类别的金融案件,并逐步提升推送的准确度。
坚持决策需求导向 打造精准化“智能法院”
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地,现在,法院院长、庭长的审批权已经大大缩减。但是作为管理者,对整体案件情况和法官的办案情况,还是必须要准确掌握。如何掌握这些案件情况?又如何评判法官的办案质效?
2016年初,广州中院正式建成广州法院大数据管理分析平台,依托大数据可视化系统,提高决策科学性。12月,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数据公众服务中心正式启用。大数据平台通过历史数据的历时性分析、当前数据的实时监控、当前数据的实时分析三类核心功能,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审判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大数据为审判管理指明了方向。广州中院的大数据平台设定5大类128项案件质效评估指标,建立审判质量效率量化评估模型,全面、实时、客观勾勒全市法院各类审判资源配置现状和运行效率,监控各部门审判资源的“投入产出比”。优化司法统计方式,司法统计工作实现从手工逐案统计向系统自动生成的跨越,统计人员可自主选取分析项目,生成个性化报表,辅助领导决策。
大数据为法官绩效评价提供了依据。根据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要求,广州中院的大数据平台可以实时提取业绩评价指标,对法官个人工作绩效、部门绩效、专题考核绩效进行运算、统计、排名,对弱项指标予以监控、报警。还可实现案件反查,系统可自动提取影响指标项不理想的具体案件。
2016年5月,广州中院还专门制订了《关于优化审判资源调配的若干意见》,把大数据平台的应用成果制度化,根据大数据提供的情况,科学合理地在内部分流案件,调整部门之间的审判力量,实现了精细化管理。
大数据为司法政务管理提供了支撑。广州中院共开发启用公文案卷智能交换系统、物资装备管理系统、代表委员联络服务系统等31个司法政务功能模块,并实现全部资源数字化监控,绝大部分司法政务工作可通过系统申请、审批、统计、公示,流程审批、公文审阅等工作平均耗时从一周缩短到一天,大幅提高了司法政务工作效率。
大数据的意义不仅限于法院内部,还能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多作用。2016年11月,广州法院通过司法数据公众服务中心,首次创造性地向社会发布经济形势、治安形势司法指数,受到科研机构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快速推进,广州法院的审判能力得到信息化技术的有力支撑,司法效率和质量稳步提升。2016年,广州全市法院收案、结案和法官人均结案分别同比上升22.75%、22.56%和69.23%,均创历史新高。同时,案件质量目标全面向好,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0.5%,信访投诉率同比下降0.15%,再审启动率同比下降26.5%,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3.9%,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提高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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