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不少失足少年视为“法官妈妈”;经她的帮教,30多名失足未成年人考上大学,改变命运;作为一名法官,她严词拒绝律师的“拉关系”……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陈海仪名列26名候选人之一,也是广东省唯一一名候选人。目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活动网络投票正在火热进行中,广大市民可登录央视网http://news.cctv.com/special/wzxadhfg/index.shtml投票。
办结涉未成年人案件4000多件
陈海仪参加工作21年,有20年在少年审判岗位上。在她的努力下,一个个失足留守孩子在被家人厌恶、自我放任自流的危险边沿被挽救回来。她被众多留守儿童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
广州市流动人口比例高,陈海仪先后办结涉未成年人审判案件4000多件,其中七成涉及留守儿童。一个个失足犯错的留守少年,成了她的牵挂,如何让他们重拾信心、重塑自我、重归社会,是她从事少审工作以来一直追求的愿景。
阿霞是众多留守孩子中她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年仅14周岁的豆蔻少女,把亲叔家不满6周岁的堂弟给掐死了。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从小缺少关爱的阿霞因为恨,让这个家族陷入了崩局,父母直言让阿霞快去死,叔婶义断情绝。还未涉世的孩子就这样被家庭抛弃了,她阅卷时怜悯的泪水,沾湿了整本卷宗,她决意要让这个孩子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不仅是出自母性的柔情,更多是来自对少审工作使命的深度理解和坚守。她就像从火堆里救自己孩子一样,奔走在阿霞父母和叔婶之间,长期以来练就的耐心和调解本领,让整个家族重归于好,重新接纳了阿霞。
情不能凌驾于法,她判了阿霞10年。“10年对一个孩子一切都还来得及”,她意味深长地说。
帮教30多名失足少年考上大学
在陈海仪的积极推动下,广州法院依托创建的“羊城金不换”工程,帮教的失足少年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余人重新返校完成学业,累计通信、通话多达1000余次。
“对少年犯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感化挽救才是根本”,这是陈海仪始终秉承的审判工作理念。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她总结出一套“挽救少年三部曲”——庭前规劝促退赔、庭中析法促悔罪、庭后勉励促振作,审判中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提前为孩子顺利回归社会营造环境。她寓教于审,寓情于法,悉心帮教,成为了失足少年的“救星”。
曾严词拒绝律师“拉关系”
她热心于普法教育,挽救孩子于未然。业余时间,她把审判台转移到三尺讲台。先后兼任十余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还担任普法、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在全省100余所学校开展法制宣教200余场次,制作的法制流动板报在全市1571所中小学校、中专技校中巡回展出,组织模拟法庭30余场次,受众人数超过30万人次。
20年如一日,陈海仪不忘初心,始终恪守廉洁底线。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她所办的案件无一被信访,无一被检举。在审理陈某抢劫案期间,辩护律师几次打电话“拉关系”,都被陈海仪严词谢绝,坚持公正裁决。
编辑:李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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