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昨发放50多万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6-12-29 15:05:04】 【稿件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魏徽徽、宋劲松、隋岳】 【关闭】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发放了50多万元执行款,其中7名工人被欠的41万元工资获优先发放,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的两名死者家属拿到了余款。
工人被欠工资优先发放
据悉,何小姐等7人是广东浩某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之前向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就工资及经济补偿申请仲裁,裁决后7人向越秀区法院申请执行。
事后,该集团名下财产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中院查封,拍卖成交价3亿元,买受人于2016年12月14日缴齐了全部款项。
为尽快发放案款,广州中院执行局经办法官邹利纯与越秀区法院及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核实确认后,依法对7名工人工资款合计41.32万元进行优先发放。
“过年前拿到这笔钱太好了,可以补贴家用”。昨日上午,何小姐拿到了期盼已久的4万多元工资。
不放弃最后一笔赔偿到位
黄小姐是昨日另一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她的亲人因马路上小刮擦,被多人殴打致重伤不治身亡,法院判决3名被告人赔偿黄小姐等家属42.48万元,该案审理期间,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发放给黄小姐等人23.14万元。
此后,法院通过执行,再次发放14.06万元给申请执行人黄小姐等家属。后经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支付余款,但广州中院饶田田法官几经努力,最终促成被告之一的刘某家人于今年12月1日将余款汇到法院。今年12月23日,饶法官亲自前往申请执行人居住地送达领款通知书,几经周折才通知到黄小姐一家。
“根本没想到剩下的钱可以拿到,对方说没钱了,听说是法官做了很多工作,才又拿钱出来赔偿的。”昨日上午,黄小姐拿到了5万多元执行款,并向法官表示感谢。
此外,本案另一名受害者家属也在昨日领到4万多元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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