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广州一公司吃百万罚单
【发布时间:2016-06-08 10:10:10】 【稿件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 马伟锋 罗海】 【关闭】
法院三次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广州一家公司却一拖再拖,终于等来了100万元的罚单!6日上午,广州中院的执行法官奔赴该公司所在地,宣布了对其罚款100万元的决定,该公司负责人闻毕,立马“乖乖”配合提交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日前表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记者6日从广东省高院了解到,2015年,广东全省共受理执行案件38.29万件,同比增长20.84%;执行标的到位率35.67%,实际执行率45.65%,共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085亿元;累计清理执行信访案件和积案15.74万件,其中执行涉民生案件9624件。2016年1月至4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33万件,同比增长19.21%。
现场1 拒不协助执行,广州一公司吃最高罚单
6日上午,因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广州中银保利华普置业有限公司被广州中院罚款100万元。当天上午10时许,广州中院执行三庭的执行法官来到珠江新城华普广场,当场宣布了处罚决定。据悉,这是广州中院有史以来对协助执行义务人开出的最大罚单。
据法院披露,广州中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河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华普产业有限公司、北京华普科技企业有限公司一案中,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北京华普科技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中银保利华普置业有限公司的70%股权(出资额为1554万元),并于2014年9月18日、2015年4月21日、2016年2月26日先后三次向广州中银保利华普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提供企业资产整体评估所需要的资料,但该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一直拒绝提供,导致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陷入停顿。法院认为,广州中银保利华普置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协助义务,且情节严重,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给予罚款100万元。
昨日上午10时许,法官宣读了罚款决定书,当场要求中银保利华普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立即交付评估所需的企业资产材料。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当场签收了罚单,不过也明确表示对罚款决定有异议。随后,相关负责人没有再施“拖延计”,而是很快按照法官的要求,当场拿出了评估所需的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也即广州中银保利华普公司吃到的这张罚单是最高额度。
现场2 对抗执行,黄氏兄弟被依法拘留
6月2日上午9时,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对被执行人曾某非法侵占的房屋强制清场,并对两名暴力抗法者实施司法拘留。
惠州市飞渡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通过竞拍买得惠城区桃子园22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但曾某一家占住其中一处房屋,公司要求其搬离未果。2014年10月21日,飞渡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曾某退出侵占房屋,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曾某搬离,但曾某一直拒不执行。去年7月14日,飞渡公司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曾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三次发出公告,责令曾某搬离侵占房屋。
6月2日上午9时,惠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强制执行,但曾某反锁一楼大门,其亲属黄某两兄弟在楼梯打碎啤酒瓶和泼洒汽油,并向执行干警投掷杂物对抗执行。执行干警对暴力抗法的黄某等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并依法执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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