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发布时间:2016-02-02 09:57:08】 【稿件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林霞虹 杨晓梅 陈晓红】 【关闭】
专访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
明准则、知条例、守纪律
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杨晓梅、陈晓红 ) 在全面开展“明准则、知条例、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年夫表示,广州法院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为贯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加快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三中心一体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出台实施“六个责任清单”
刘年夫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他认为,落实“两个责任”,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不同、分工不同,目的是一致的,必须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首位,同时,“两个责任”要形成合力,要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才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据了解,2015年2月,广州中院即制定并实施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两个实施意见,对落实“两个责任”作了具体部署。2015年10月,广州中院又专门组织召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要求两级法院在市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要求的基本责任清单基础上,结合广州法院实际,制定并实施具有法院特色的“六大责任清单”,以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刘年夫表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核心在于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确保人民法院执法活动真正做到公正、规范、廉洁。一年以来,广州中院全面履行“两个责任”, 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实保障,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审判权执行权全程留痕
刘年夫表示,广州中院建设反腐保廉长效机制的关键是构建与司法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惩防体系,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
他表示,一是完善责任清单落实机制。在“六大责任清单”基础上,还要制定年度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每项责任规定既看得见、摸得着、抓得起,又可检查、可考核、可追责;建立巡查质询制度,对问题突出、履责不力的基层法院、重点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质询并问责;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积极发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在考核评比中的主导作用。
二是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积极跟进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探索廉政机制建设创新,探索“互联网+广州法院纪检监察”监督模式,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运行全程留痕,规范运行。健全司法巡查、专项督察制度,加强司法作风、廉政纪律的监督,进一步推进肃风正纪,确保司法权持续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三是完善法官人身权益保障机制。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联系沟通、信息反馈、监督保障和协调疏导的作用,关注法官在履职过程中的人身合法权益保障,对因输了官司、未达到个人目的等情形而对法官的不实投诉,依法予以澄清;对蓄意诽谤、诬告陷害法官的实名投诉者,主动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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