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到位,法官实现归位
【发布时间:2015-07-22 15:20:35】 【稿件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 龚德家 杨晓梅 马伟锋】 【关闭】
【开栏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法治成为这个时代的热门词汇。
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法院不断推陈出新,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奋勇争先。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广州多家法院,与法官们面对面,试图窥探出隐于时代背后的法治端倪。
从今天起,羊城晚报将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推出“法治观察”栏目,带您洞悉法庭内外,体察法治动态,敬请关注。
1小邱的选择:毕业后给法官“打杂”
法官助理小邱最近完成了一次职业转身,他考上了江苏无锡的一家检察院。
2014年刚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那会儿,适逢广州中院面向全国招聘143名法官助理,小邱报名后,成为该院刑二庭的一名法官助理。
跑腿、草拟判决、打杂……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原先由法官亲力亲为的一些事,逐渐开始转移到一个名叫“法官助理”的职业名下。
今年6月,广州中院再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聘用制法官助理。即将离开广州中院的小邱,向记者讲述了伴随司法改革出现的这一新职业背后的故事。而小邱的境遇,正是广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改革样本的一个缩影。
4579.03——小邱对这个数字记得很准,这是他当法官助理一个月拿到手的工资。
掐指算来,他已在广州中院当了整整一年的法官助理。2014年,来自江西的小邱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毕业后,正好碰上广州中院面向全国招聘143名聘用制法官助理。
广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广州市委政法委批复广州中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143名,工资福利待遇按8.84万元/人/年核定,纳入市财政保障范围。同年5月,该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00名法官助理。
小邱属于其中之一。他说,自己当时由于没有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而法官助理这一工作正好契合了他对于法律理想的延续。层层“过关斩将”后,他如愿成为一名法官助理。
在刑二庭,小邱主要做些与案件有关的程序性工作,完成法官交代的任务,以及处理、跟进与案件法律方面相关的事情。“我们庭有很多工作,需要具备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才能完成。”总体而言,这一职业刷新了小邱之前的认识,“比较有挑战性”。
伴随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出现,法官助理这一职位被赋予了全新内容。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到6月,广州法院收案已达13.4万件。尤其是最近5年,案件平均年增幅超过两位数,法官人均结案数也在不断飙升。
怎么给法官“减负”?2012年,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带着调研组花了近半年时间扑到办案一线调研,发现审结一起普通案件,通常涉及多达六七十个环节。其中,半数以上的环节完全可以由辅助人员完成,包括诉前调解、接访答疑、草拟文书等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的工作,超过了全部办案时长的40%。
而当时的广州中院,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加起来,不到法官总数的一半。辅助人员不到位,法官也只能被迫“补位”,有时还要帮书记员整理归档。
调研组试图把不该属于法官的40%工作环节进行分解,最终确定了“1∶1∶1”的配备方案,即1名法官至少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也即法官的大量事务性工作被分解到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身上。
小邱的角色就属于法官助理。
2法官助理:跑腿、写判决啥都干
像小邱这样的法官助理,看似在帮法官“打杂”,实际上其角色重要性不容忽视。
2014年11月,广东省公布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显示,广东将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并实行法官员额制。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广东省以全省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总数为测算基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常住人口数量和案件数量等情况,综合确定三类人员的员额比例。其中,法官员额5年内逐步减少到39%以下,司法行政人员员额比例调整至15%左右,46%以上人员为司法辅助人员。
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各地法院都在抓紧推进审判辅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而审判辅助人员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
“法官助理不能自动转为法官,这与之前书记员有很大不同。”广州中院一位法官表示,之前,法院的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干起的。一个大学毕业生考入法院后,先干书记员,几年后自动转为助理审判员,也就是法官。甚至不少法院领导都是从书记员一步步上来的,比如广州中院前院长吴树坚。
而如今,法官入额通过遴选完成,法官助理将不再直接转为法官。
广州中院多名法官助理表示,除了日常的一些杂事外,他们还负责向家属通知开庭时间、撰写裁判文书等等原先由法官干的活。
“像一些涉黑犯罪案件,被告人非常多,审判耗时长,核对身份、法庭速录、核实笔录等等工作都需要法官助理或书记员来完成。经常,一个法官助理、一个书记员还不够用。”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万云峰说。
“高水平法官助理的到位,从工作量上减轻了法官的负担,又因法官助理的专业背景和在诉讼环节中的重要地位而保持了裁判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和严肃性。”广州中院民事庭庭长张坚雄如是评价法官助理的作用。
3分类改革:让法官专注审和判
今年7月11日,135名法科毕业生聚首在广州中院,最终他们中将有45人被聘为法官助理。这是继2014年7月广州中院遴选出首批100位法官助理后的“再出发”。
数据显示,法官助理出现后,法院审判质效不断提升。2014年7月,广州中院首批法官助理到岗后,尽管尚未完全达到1∶1∶1的“标准比例”,但2014年,广州中院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增长22%。今年上半年,法官人均结案又同比上升15.4%!
广州中院负责人介绍,法官助理的到位,也让书记员的工作定位更加明晰,可以专心从事诉讼事务性工作,如送达、通知、法庭记录、文书校对、归档等,从而保障了整个诉讼程序的流畅。2014年,广州中院刑一庭法官人均结案同比上升14.45%。今年上半年,增幅提升到20.6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则一直在保持100%。
“只有审判辅助人员配备到位,法官才能回归‘裁判者’的本位,才符合审判权运行的内在规律。”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说,以庭审为中心,让审理者裁判,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着力点,而首要的前提是让法官回归核心裁判权,专注于“审”与“判”。
“实际上,法官员额制改革和审判辅助人员改革相辅相成。”刘年夫表示,审判辅助人员到位,才能保障法官把更多的精力用在钻研业务上,才会培养出精英法官,这也正是员额制改革的初衷。
●对话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
助理到位 法官归位
羊城晚报:审判辅助人员在这轮司法改革中的定位和作用是什么?
舒扬:法官掌控的是核心裁判权,即“审”与“判”,那么审判辅助人员中的法官助理负责的是非核心的审判职能工作,如协助或代表法官处理庭前、庭后的审判事务,搜集、整理法官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根据法官的意见和指示草拟裁判文书;审判辅助人员中的书记员从事的是诉讼事务性工作,如法庭记录、文书送达、文书归档等。
羊城晚报:广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改革有什么意义?
舒扬:首先是能够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其次,审判辅助人员改革,是顺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基础和保障。另外,审判辅助人员配备到位了,才能让法官专心于庭审和裁判,提高审判质效,促进专家型法官的养成。 ·董柳·
董柳、龚德家、杨晓梅、马伟锋、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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