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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
【发布时间:2019-08-05 10:52:07】 【稿件来源:审管办】 【作者:审管办】 【关闭】

 

     8月1日,在最高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交流会上,广州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是全省唯一获此荣誉的中级法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代表广州中院向全国法院介绍审判管理“广州经验”。一是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每季度组织常规评查,评查结果与法官绩效考核挂钩。深化繁简分流,推进民事案件诉前联调、要素式裁判,刑事案件轻刑快审、刑拘直诉,执行案件简案快执、集约执行,今年上半年,51.2%的民事案件、37.5%的刑事案件和51.1%的执行案件进入速裁“快车道”。创建“三精品”工程,19篇案例、文书、庭审斩获全国法院奖项,54篇案例被国家级刊物刊登。二是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建立重点案件督办机制,将长期未结、超审限、社会关注、群众多次上访上告以及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列入督办范围,监控办案流程节点,由评查委员会进行质量评查定级。完善审限管理监督机制,对长期未结和超审限案件实行专项评查,限期清结。上半年,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同比下降50%,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同比下降40%。三是提高智慧管理水平。系统自动跟踪立案、分案等26个办案流程节点,期限届满前48小时逐级预警,逾期自动报警并锁死。启动全国首个5G智慧法院建设,依托智审系统、智卷系统,实现司法数据自动分析,按季度发布审判执行态势报告,适时调整质效指标,提高审判管理效能。
(会议现场)
(奖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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