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市中院因司法公开工作成效突出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授予“全国司法公开标杆法院(2017)”称号。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批示:“可喜可贺!请再接再厉,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编辑:张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