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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全力推进量刑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7-09-26 16:50:49】 【稿件来源:刑一庭】 【作者:刑一庭】 【关闭】

          

(现场照片)

    为了进一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深入开展,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统一部署,9月25日,广州两级法院举行了量刑规范化改革专题培训,最高法院刑三庭法官陈学勇为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刑事法官进行了一次全面及时的学习辅导。
    陈学勇是最高法院刑三庭审判长,系最高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之一,全程参与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参与起草了正在实施的《量刑指导意见》和正在试点的《量刑指导意见(二)》,对量刑规范化改革有全面的了解和深刻理解。陈学勇法官从2004年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探索和试点说起,详细介绍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背景和历程,对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原因和成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量刑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也作了专业的解读。对于今后一段时期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工作,陈学勇法官指出要正确处理好量刑规范化改革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量刑规范化改革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量刑规范化改革与刑罚个别化、量刑规范化改革与量刑智能化的关系,确保改革持续深入开展。
    培训结束前,受张春和副院长委托,刑一庭庭长严剑飞就广州两级法院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严剑飞庭长认为,全市两级法院要切实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要求,以《量刑指导意见》的修订和量刑规范化改革扩大试点为契机,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各项工作,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切实维护好司法公正。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基层法院要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高度,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更高层次上认识量刑规范化改革,迅速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好这项工作。二是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今年4月1日,最高法院发布了重新修订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随后,省法院先后两次下发了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对此,我们要尽快学习领会。量刑指导意见修订的重点以及扩大试点的内容陈学勇法官都及时给我们作了全面的解读,希望全市两级法院组织好学习培训,中院也会适时组织检查和指导,确保两级法院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落地见效。三是先行先试,扩大试点。今年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内容丰富,不但要执行好新修订的常见15个罪名的《量刑指导意见》,还要试点新增加8个罪名的量刑指导意见,以及附加刑中罚金刑的量刑规范化和适用缓刑的规范化改革。除了基层法院一审刑事案件外,中院一审的刑事案件也可以尝试适用量刑审理程序,条件成熟的也可以探索规范化的量刑。特别是中院和有些基层法院开始尝试开发量刑智能辅助系统,也是一种对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创新举措,应该充分给予支持鼓励。四是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执行《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工作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也要认真研究解决,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编辑: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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