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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刘年夫院长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3 17:48:21】 【稿件来源:办公室】 【作者:张坤】 【关闭】

(刘年夫院长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会议现场)

 

    2月3日,市中院刘年夫院长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1704件、办结239521件,法官人均结案162件,同比分别上升12.09%4.31%9.75%;其中市中院受理50468件、办结45591件,法官人均结案148件,分别上升5.96%6.66%15.32%
    报告从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加强审判管理监督,落实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抓好自身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等方面总结了2015年度全市法院工作。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市中院二审审结的袁某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十大环境侵权案例、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保公益诉讼案获评2015年度广东十大法律事件,越秀区法院办理的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获评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推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以司法公开为途径,着力打造阳光法院,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展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测评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2位;市中院和越秀区、海珠区、花都区、南沙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2015年度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最高法院推广花都区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市中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介绍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经验,最高法院予以推广。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速裁案件数居全国18个试点城市首位,省委政法委在越秀区法院召开现场会予以肯定。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法院53个集体、320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海珠区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广东省先进集体,市中院彭亮法官获评廉洁广州2015年度十大人物,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花都区法院刘靖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报告指出,2016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立足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等工作。
                                                            (摄影:罗伟雄;编辑: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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