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由贸易区广州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5-12-31 09:15:44】 【稿件来源:市中院宣传处、南沙区法院】 【作者:马伟锋、蔡颖、夏江丽、陈文铂】 【关闭】
(揭牌仪式现场)
(揭牌仪式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30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广州市领导丁红都、陈国、周亚伟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年夫主持仪式。
任学锋代表广州市委、市政府对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的成立表示祝贺,对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法院的成立,将为南沙自贸试验区把制度创新经验上升到法律层面提供新平台,为南沙新区增创发展新优势增添新动能,为广州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希望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不负重托,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全面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以国际视野加强队伍和业务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李少平说,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是全国第一家自贸区法院,其成立是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服务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为人民法院服务自贸区建设提供了新的平台。希望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准确把握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新形势,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自贸试验区的改革探索与创新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2015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正式同意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是全国首家以自贸区冠名的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将集中受理、审理原由南沙区法院管辖的、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主要包括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同时将根据自贸区建设和运行实际,对受案范围作相应调整。
南沙自贸区法院成立后,将围绕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目标、定位,在原南沙区法院的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建设与自贸区司法保障关系最为密切的部门“两庭一中心”,即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进一步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突出自贸区审判的专业特征,打造自贸区审判专业品牌,并在审判职能设置、法官遴选和培养、内部运行管理等各方面匹配自贸区发展建设的特殊需求,集中国际金融、贸易、知识产权等自贸区相关专业领域的优质审判资源,以高起点、高规格、高配置为原则,选配尖端审判队伍,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南沙自贸区法院将在南沙区法院已经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实施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机制,增强司法裁判的对外影响力,提升港澳同胞的司法参与度和认同度。同时,还将进一步深化港澳商会协调机制,以港澳商会为纽带,通过诉前信息共享、诉中联动调解和诉后执行协调制度,搭建自贸区多元化解涉港澳民商事纠纷的立体平台。
此外,南沙自贸区法院还将利用“互联网+”优势,使诉讼服务更加便利化。自贸区法院将建立“E法院”自助服务终端,在全国打造首个自贸区法院线上商事调解中心,并尝试实现诉讼模拟评估、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网上预约、远程线上调解、调解流程跟踪和线上诉讼导入等多种功能。
广东省、市相关领导,省高级法院、市中级法院、南沙区相关领导和媒体记者代表参加了揭牌活动。市中级法院还就南沙自贸区法院有关情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舒扬,南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翔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摄影:罗伟雄、徐磊;编辑:都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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