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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越秀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5-12-30 10:15:28】 【稿件来源:越秀区法院】 【作者:吴菲】 【关闭】

(会议现场)

    12月25日,全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召开,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领导同志和广州、深圳的市、区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负责同志共200多人参加会议。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陈少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通过视频旁听了越秀区法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审理的两个案件,观看了速裁试点工作汇报短片。越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三方从刑事速裁试点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整体效果汇报越秀法院试点工作情况。
    广州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何钧启介绍了广州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情况:市委政法委对试点统筹协调,形成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多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刑事速裁工作走在全国18个试点城市前列。何钧启表示,下一步要继续做好速裁试点工作,争取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工作“广州模式”。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洪适权充分肯定广州、深圳两地试点工作。洪适权要求:广州要继续坚持这些行之有效的举措,进一步巩固优势,不断总结完善,争取创造全国认可的“广州模式”。
    陈少波充分肯定广州、深圳市一年多来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成效,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是越秀区法院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让大家深受启迪;希望全省各试点单位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会议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努力打造刑事速裁程序“广东模式”。陈少波就推进试点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不辱使命把试点工作搞好。二是认真学习借鉴试点工作先进经验。三是坚持导向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四是加强配合,共同做好试点衔接工作。五是切实加大组织推动力度。
    越秀区法院作为全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单位之一,扎实推进试点工作,2014年10月至今年11月20日,越秀区法院共办理速裁案件612件,由公诉机关提出适用速裁程序建议的443件,越秀法院主动启动速裁程序的169件;当庭宣判的598件,当庭宣判率达97.71%;上诉率仅为2.94%,无抗诉,无改判。获得省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领导充分肯定,勉励继续深入推进,积极探索,为形成刑事速裁工作“广东模式”作出新贡献。
    作为刑事速裁试点法院,截至今年11月份,广州基层法院共审结试点案件3503宗,判处罪犯3600人,在全国排名第一。试行比例也排名前列。
    据介绍,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广州、深圳试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具体表现在:一是速裁案件总量多。一年以来两个试点地区的案件数量约占全国18个试点地区办理总数五分之一。广州地区速裁案件占同期普通刑事案件的比例高出全国四个百分点,广州法院2015年上半年人均结案数增加38.45%;二是试点案件类型全面。广东是全国少数几个做到速裁程序案件类型全覆盖的地区之一;三是检察机关的主动性高。由检察机关提起适用速裁程序比例为70%,高出全国五个百分点;四是规范与机制建设成熟。广州地区建立与速裁程序相配套的案件流转和文书签发机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报告》之中。

                                                        (摄影:越秀区法院;编辑:都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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