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发布时间:2015-10-28 09:32:15】 【稿件来源:监察室】 【作者:陈晓红】 【关闭】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刘年夫院长讲话)
(吴筱萍组长作专题辅导报告)
10月22日至23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年夫,其他院领导,局级干部,各部门正职领导,各部门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及两级法院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会议。
刘年夫作了讲话,深刻分析了全市法院队伍在廉洁作风及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存在问题,对今后一段时期落实“两个责任”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明确责任,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首位。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要形成合力,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二是联系实际,深入开展重点整治。重点整治不作为、拖延办案行为,乱作为、办案不规范行为及徇私枉法、违反纪律等问题,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三是齐抓共管,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要求两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的各项要求,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履职;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制度创新,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从政,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和促进法院队伍的廉政建设。
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筱萍传达了中央、省委及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部署及要求,分析了当前全市两级法院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抓好“三个到位”,即党组主体责任到位、部门负责人责任到位、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到位。二是制定“六类清单”,即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纪检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党组其他成员责任清单、纪检组长责任清单、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清单。三是健全“六项制度”,即健全签字背书制度、建立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健全警示谈话制度、建立巡查质询制度、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吴筱萍还为全市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干部作了“担当责任,不辱使命”的专题辅导报告,围绕“清醒认识当前形势任务,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准确把握纪律法律规定,做专业上的懂行人;努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做新时期合格的纪检监察人”等三个方面,阐述了纪检监察干部担当责任的时代要求,并着重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及有关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刑事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对查办职务犯罪的有关规定等作了详细解读,进一步强化全市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责能力。
南沙、增城、从化法院纪检组长介绍了开展纪检监察、执行款项专项审务督察、廉政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与会代表还进行了分组讨论。
(编辑:都龙元;摄影:罗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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