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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5-04-27 12:46:12】 【稿件来源:办公室】 【作者:都龙元】 【关闭】

(会议现场)

(舒扬副院长讲话)

(刘年夫院长讲话)

 

    4月23日,全市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市中院召开,会议总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法院探索推进司法改革的主要成效,深入学习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新形势任务,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年夫参加会议并讲话。
    刘年夫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推进一系列改革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他指出,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从最高法院到省法院,对司法改革要求越来越高,明确要求加快步伐;各地法院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形成了加快改革的势头,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加速期”。他强调,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中央和上级法院确定的改革方向和思路,按照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等规定,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他要求:一是加快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要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精心制定改革试点方案,深入做好思想动员、引导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认真组织学习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引导,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要认真做好主审法官遴选工作,做好合议庭配备和审判长选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法官职务套改工作。四是认真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落实。要充分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文件,认真研究并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影响。五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推进司法改革。六是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改革工作。七是坚持改革、办案两手抓,通过改革促进办案。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舒扬深入传达了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精神,各基层法院汇报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入探索推进司法改革的主要工作成效,参会人员还围绕会议主题进行热烈的交流、讨论。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廖荣辉作会议小结,要求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狠抓执法办案工作不放松,认真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市中院院领导、副局级以上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司法办成员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司改办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摄影:罗伟雄;编辑: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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