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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法院多举措打造“青少年维权岗”
【发布时间:2015-02-05 17:13:10】 【稿件来源:花都法院】 【作者:魏钦海、刘振华】 【关闭】

(花都法院获评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花都法院积极探索庭前社会调查、引入心理测评机制、犯罪记录封存等人性化审理手段,引导羊城法庭之友、关工委等社会团体参与帮教,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稳步提升,加强未成年罪犯关爱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切实做好新形式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2015年1月,该院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一是规范建设“金不换中途之家”。自2011年开始,通过创新外来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管理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教,通过走访联系,选取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愿意承担未成年矫正帮教的爱心企业参与未成年犯缓刑矫正,即以企业为依托,设立“外来未成年人缓刑矫正基地”,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拓展未成年缓刑矫正基地功能,扩大试点范围、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在市中院的指导及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该院联合区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分局等部门,建立全省首家以企业为依托的集食宿、帮教、培训、矫正、就业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金不换中途之家”,于2013年4月27日揭牌成立。目前,基地已对10名未成年罪犯进行矫正帮教,有的已成为合格的汽车修理师傅和太极拳教练,其中一名缓刑考验期满的未成年罪犯仍自愿留在基地工作。《人民法院报》予以推广报道。
    二是实施人性化帮教措施。弱化未成年人“罪犯”的身份标签,让其真正体会到社会的温暖和人格的平等与尊重,提高他们回归社会的自信心。建立企业与公检法司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未成年人教育、改造情况,对矫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建立就业扶助制度,区法院等部门充分发挥党团作用,积极为未成年罪犯提供就业帮助;建立脱管漏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基地安全高效运转采取“一对一”师徒传帮带的职业技能训练模式,使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尽快掌握谋生技能。
    三是建设“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基地。与黄冈中学广州学校共建“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基地。依托模拟法庭,将传统的灌输式、单向性、理论化的课堂法治教育方式,转变为多种新模式。法治教育从模拟到互动,黄冈中学广州学校在校园内为学生搭建模拟法庭平台,花都法院为该校模拟法庭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并指派法官与该校学生社团共同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对学生模拟过程和效果进行点评、评估,帮助学生提高模拟水平。法治教育从宣讲到体验,精选典型青少年刑事、民事案例,让学生在角色扮演、案情重现中,体验法治过程,增强法治精神,并以此为基础,将法治课堂搬进模拟法庭,由法官讲师团进行现场法治课讲座。法治教育从课堂到实践,与学校学生社团联动,组织学生寒暑假赴法院现场观摩、协助部分事务性司法事务,把在模拟法庭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
    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近三年共组织开展法庭开放日20余次,近两千人次参观法庭、旁听庭审;有计划新增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扩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受益面。向镇街发放以案说法材料5期,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狮岭法庭开通全市首个人民法庭官方微信,组建QQ群等网络社交媒体。推出“漫谈司法”系列漫画,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参与平安花都创建活动3次和全区“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摄影:花都法院;编辑: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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