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法院黄莹法官获评越秀区“最美共产党员”
【发布时间:2014-05-22 14:56:20】 【稿件来源:越秀区法院】 【作者:谢先虎】 【关闭】
在越秀区人民法院,要说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不得不提起她;要说案件的高审结率,还是不得不提起她。她就是黄莹,中共党员,1970年生,广东梅州人,1992年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分配到该院工作至今,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已逾二十年。2011年至2013年,共审结刑事案件931件,每年审结率达98%以上,而且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也没有引发信访和投诉。近日,黄莹法官被评为越秀区“最美共产党员”。
勇挑重担,专家法官敢担当。“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作为越秀法院刑事审判领域专家法官、优秀党员,每遇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黄莹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勇挑重担。2010年以来,她先后审理广州醉驾第一人周某危险驾驶案、情节恶劣的邱某某拐卖儿童案、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钢琴王子”吕某某盗窃案、较为复杂的土耳其人古某某强制猥亵妇女涉外刑事案,还主持召开全市第一个打击制假售假宣判会。她主动承办的这些大案质量高、影响好,有的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有的判决书成为同类案审的范本,所撰案例有的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用。
多调少判,重合止争创和谐。“能调则调,多调少判”是黄莹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中一直坚持的原则。2011年审理曾某职务侵占一案,考虑到被告人曾某是因其母病重而侵占公司的货款后,她多次召集双方进行协商,最后制定出双方均能接受的和解方案。“谢谢!谢谢……”当对曾某作出缓刑的判决后,被告人曾某和被害单位均对黄莹法官表示了感激之情。在审理被害人多达千人的于某非法集资一案中,她连续多天加班加点审阅山堆似的证据卷宗,超负荷连续开庭,耐心做好被害人的析理释法工作,促使案件尽快审结。
心怀大爱,情法交融暖人心。“黄法官,感谢你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2012年,曾经辉煌的“钢琴王子”吕某盗窃价值15000元财物沦为扒手一案,引发各大媒体的关注。为了在依法判决的同时帮助这个失足才子重获新生,彰显法律的人性化,她像望子成龙的母亲一样,在百忙之中耐心做好相关工作,多次与伤心欲绝的家长长谈,联系专家做心理辅导,召开量刑意见研讨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吕某管制两年。宣判后,她亲自去看守所为吕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带他去工作单位面试,帮助其重拾生活的信心,使严肃的法律多了几分温暖。
清廉如水,公正执法赢声威。“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黄莹深深体会到,只有清廉如水,才能执法如山;只有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才能保证“源头”的纯净。在办理一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期间,被告人家属先后多次在她上下班途中等候,恳请从轻处罚,并许诺予以重谢,还通过关系企图送礼给她。她在耐心解释法律的同时,义正言辞地予以拒绝,依法作出了罪刑相适应的判决。事后,被告人和家属均服判没有上诉。
黄莹同志恪守人民法官的责任担当,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审慎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获得了多方面的成绩和荣誉。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获评越秀区、广州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获评越秀区“先进劳动者”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荣立省高院学术专项三等功,2013年又获“广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佳法官)”荣誉称号。
(供稿:越秀法院 谢先虎;编辑:市中院办公室 杨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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