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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司法改革动员会于5月7日召开
【发布时间:2014-05-14 17:11:53】 【稿件来源:市中院研究室、南沙法院】 【作者:陈文铂、练长仁】 【关闭】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年夫,党组成员、副院长舒扬,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正明,南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岭以及南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翔等参加了会议。
    刘年夫在讲话时强调:一是南沙法院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为适应南沙新区建设和发展需要,南沙法院的改革力度要更大一些,要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二是南沙法院务必要增强改革创新的意识和理念。各项改革创新工作必须体现南沙新区特色,否则就会落后于新区发展,难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三是要明确改革创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要从推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法官职业化改革,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等方面深化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要积极推进法院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南沙新区发展。四是要深入调研论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要尽快制订改革工作方案,报上级法院、区委和市委政法委审定后抓紧推进,敢于先行先试,做好总结宣传,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工作进展。五是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报告工作,寻求支持,解决好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积极与区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各方支持。
    梁岭在讲话时指出,南沙法院应抓住南沙新区发展和司法改革的历史机遇,大胆创新,率先突破,做好改革:一是要坚持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遵循司法规律;二是要把握改革的科学节奏,合理有序推进;三是要注重改革的社会效果,适应新区司法需求。梁岭同时表示,南沙区委将全力支持区法院的改革工作,将从经费保障、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等方面为区法院的各项改革措施提供支持和便利;将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与市委的指示和要求,尽快形成成熟的对接方案,推进司法改革工作。
    舒扬在总结讲话指出,希望南沙法院在改革中要主动找到改革症结,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在完成改革指定动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市中院将与南沙法院共同研究如何在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上创新,形成范本,以及如何建立良好的司法改革保障体系,达到最好改革效果,为国家司法改革提供有用的经验。
    会上,杨正明传达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学习贯彻落实周强院长指示精神的情况。南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翔汇报了南沙法院当前推行司法改革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并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和认识,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绝不辜负最高法院、市委、市中院的信任。
    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舒扬主持。市中院干部处、研究室负责人,南沙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及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摄影:南沙法院 韦科学、徐磊;编辑:都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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