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3-07-12 10:34:22】 【稿件来源:市中院办公室】 【作者:都龙元】 【关闭】
7月9日,市中院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对市中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年夫、市委第5督导组组长李文耀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健宣读了市中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市中院全体在家院领导,全体党员、干部以及基层法院主要院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正明主持。
刘年夫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中院是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市委、依靠市委督导组的领导,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认真做好每个阶段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收到良好效果。刘年夫强调,开展好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相关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认真查摆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司法公信的突出问题。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执法办案,以办案成效体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在落实司法为民,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
市委第5督导组李文耀组长传达了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精神,并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二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要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设计好“自选动作”;要坚持统筹兼顾;要推动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要切实做好督导工作。
(供稿:市中院办公室 都龙元,摄影:研究室 罗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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