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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法院调研宣传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09-05-14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院领导为获奖人员颁奖


院领导为获奖人员颁奖


黄院长在会上作总结发言


吴院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2009年全市法院调研宣传工作会议现场

  5月14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楼会议室,全市法院负责调研和宣传工作的80多名同志们聚集一堂,共同召开全市法院调研宣传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中院研究室王雪生主任主持,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树坚,市中院党组副记、副院长黄荣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胡爱斌,省法院宣传处副处长张慧鹏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吴院长作了重要讲话,黄院长作了总结发言。会议还对2008年度全市法院调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调研成果、优秀案例、优秀新闻宣传作品、优秀案例通讯员和优秀新闻联络员进行了表彰。
  吴院长首先对全市法院调研宣传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调研宣传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上完成好,在这项工作中全市法院调研宣传工作者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尤其可喜地看到这支队伍中新生力量在不断壮大,并且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给调研宣传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吴院长对调研宣传工作今后的开展也提出了几点希望,她指出,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增强调研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对于宣传工作,在新的形势下,法官不能只重办案,而忽视宣传,法制宣传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是保障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竖立法院形象,联系群众,取得社会理解和支持的重要窗口,各级应充分认识调研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并给予大力支持,希望全市法院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争当全省法院及全国法院的排头兵。
  黄院长在总结发言中,首先对2008年调研工作做了回顾,好的方面:一是调研工作平衡有序开展;二是各项调研工作取得新的成就,存在不足:一是刚性不足;二是协作性不足;三是精加工能力不足。在谈到2009年调研工作的要点时,他指出,一要进一步加大对调研工作的投入和保障;二要掌握和运用科学的调研工作方法,提高调研工作质量;三要重点围绕构建审判工作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加强法律适用调研和审判经验总结;四是建立调研成果转化利用和精加工机制,提高调研工作综合效用。对于2008年的宣传工作,黄院长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日常宣传报道多点开花;二是重点宣传报道影响巨大;三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四是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渠道畅通、沟通加强。展望2009年的宣传工作,黄院长提出,一是要正确分析和认识法院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二要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宣传法院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重大举措和主要活动;三要抓好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四要进一步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五要拓宽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把宣传工作开展地更有生气、更有激情、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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