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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集中宣判34宗毒品犯罪案 4名毒犯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8-06-26 09:57:02】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尚黎阳 伦铭健 龚帆 彭勇 甘尚钊】 【关闭】

   南方日报讯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伦铭健 龚帆 彭勇 甘尚钊)25日,广州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共宣判34宗毒品犯罪案件41名被告人,涉案毒品数量总计约398.9公斤。其中,广州中院一审宣判7件,4名毒犯被判处死刑,另有2人死缓、3人无期徒刑。

    当天上午,广州中院在该院第二法庭宣判卓某友、赖某良两人走私毒品案,拉开广州法院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的序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4月开始,卓某友、赖某良结伙走私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共约370公斤,其中被告人卓某友负责购买走私毒品所用的工具和设备、订制用于藏匿毒品的产品、物色储存和伪装毒品的场所等,两被告人共同将毒品进行伪装后,再由被告人卓某友以物流或邮寄的方式将毒品走私出境,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均系主犯,走私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大部分毒品已扩散流入社会,社会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均应予以严惩。赖某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卓某友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某良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缴获的毒品、涉毒物品均予以没收、销毁;缴获的赃款38.5万元港币、5.53万元人民币及手机等物品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数据显示,今年1—5月,广州两级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共12011360人,较去年同期上升2.74%,毒品案件数占全部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15.02%,共没收毒资1150万元,没收财产792万余元,判处罚金2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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