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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接访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9-09-30 09:59:52】 【稿件来源:立案庭】 【作者:立案庭】 【关闭】

 

律师接访工作指引
一、接访时间:每周一、周三上午9:00-12:00。
二、接访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门楼一楼律师接访室。
三、律师接访采取无偿、自愿原则,由信访人自行选择。
    以下案件,建议选择律师接访:
    1、经法院接访人员多次释法说理,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仍不接受的;
    2、信访人对案件的性质和处理结论,与裁判文书在法律认识上有重大分歧的;
    3、法院接访人员告知信访人对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了解或认识上的误差,信访人不接受的;
    4、信访人对法律程序有疑问,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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