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7年第5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0 09:19:47】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0项。
二、房地产评估类0项。
1、案号:(2016)粤01执恢28号;标的:穗城规南片地字[1994]第147号穗国土[1994]建用通字第1243号文批准的广州市海珠区南泰路泰沙路变电站西地段2127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会计审计类0项。
七、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八、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九、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物证类鉴定1项。
1、案号:(2016)粤01民终18812号;标的:对《欠款确认书》中公章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十一、法医鉴定类0项。
十二、司法精神病鉴定类0项。
十三、证券评估类0项。
十四、保险公估类0项。
十五、价格鉴证类0项。
十六、其他鉴定类0项。
十七、破产清算类2项。
1、案号:(2017)粤01破申5号;标的:选定管理人。
2、案号:(2017)粤01破申6号;标的:选定管理人。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土地评估类14、15、16、17号;其他(保险公估)类4、5、6、7号;破产清算类5、6、7、8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 |
【打印】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