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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2017年第4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0 15:16:26】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201728(星期三)下午3:00在本院主楼四楼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7年第 4 期司法委托摇珠选定受托机构现场会,具体委托事项 1 1 项。

一、拍卖类0项。

二、房地产评估类0项。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1项。

1、案号:(2013)穗中法执字第651号;标的:广州颐和大酒店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六、会计审计类0项。

七、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八、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九、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物证类鉴定0项。

十一、法医鉴定类0项。

十二、司法精神病鉴定类0项。

十三、证券评估类0项。

十四、保险公估类0项。

十五、价格鉴证类0项。

十六、其他鉴定类0项。

十七、破产清算类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股权评估类171812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20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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