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6年第39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8 17:51:31】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0项。
二、房地产评估类0项。
三、土地评估类1项。
1、案号:(2016)粤01执1667号;标的: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权证号:惠阳国用(2008)第0500309号】。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1项。
1、案号:(2016)粤01执恢7号;标的:福建博古投资有限公司95%的股权。
六、会计审计类0项。
七、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八、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九、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物证类鉴定2项。
1、案号:(2016)粤01民再67号;标的:鉴定签名及指纹的真伪。
2、案号:(2016)粤01民终13834号;标的:鉴定书写字迹与该字迹处的捺印形成的先后顺序。
十一、法医鉴定类0项。
十二、司法精神病鉴定类0项。
十三、证券评估类0项。
十四、保险公估类0项。
十五、价格鉴证类0项。
十六、其他鉴定类0项。
十七、破产清算类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土地评估类5、6、8、9号;股权评估类8、10、11、12号;工程造价类18、19、20、21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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