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1项。
1、案号:(2015)穗中法执字第1076号;标的: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150号华兴商贸大厦三层。
二、房地产评估类1项。
1、案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2015)珠中法执字第422号(委评);标的: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103号C331、站前西路28号522单元、海珠区东沙街75号1605房。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2项。
1、案号:(2015)穗中法民二破(算)字第3号;标的:广东林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属资产。
2、案号:(2005)穗中法民破字第2号;标的:广州东亚磁性制品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会计审计类0项。
七、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八、房屋安全鉴定类1项。
1、案号:(2016)粤01民终4930号;标的:越秀区建设六马路的青菜岗14号302房。
九、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物证类鉴定2项。
1、案号:(2016)粤01民终6511号;标的:鉴定笔迹真伪。
2、案号:(2016)粤01民终10748号;标的:鉴定笔迹真伪。
十一、法医鉴定类0项。
十二、司法精神病鉴定类0项。
十三、证券评估类0项。
十四、保险公估类0项。
十五、价格鉴证类0项。
十六、其他鉴定类0项。
十七、破产清算类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拍卖类57、58、59、60号;房地产评估类31、32、33、34号;资产评估类10、11、12、13号;工程造价类14、15、16、17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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