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6年第24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 17:39:51】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0项。
二、房地产评估类2项。
1、案号:(2016)粤01民终5484号;标的: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昌岗东三巷5号601房。
2、案号:(2015)穗中法执字第2715号;标的: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景鹏街和南洲路765号附近的一批房产。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会计审计类0项。
七、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八、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九、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物证类鉴定1项。
1、案号:(2015)穗中法仲审字第244号;标的:对签名真伪及是否为原件进行鉴定。
十一、法医鉴定类0项。
十二、司法精神病鉴定类0项。
十三、证券评估类0项。
十四、保险公估类0项。
十五、价格鉴证类0项。
十六、其他鉴定类0项。
十七、破产清算类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房地产评估类29、30、31、32号;司法精神并鉴定类1、3号;其他(证券)类1、2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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