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6年第17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3 16:49:52】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0项。
二、房地产评估类0项。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会计审计类0项。
七、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八、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九、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物证类鉴定1项。
1、案号:(2016)粤01民终550号;标的:鉴定笔迹真伪。
十一、法医鉴定类0项。
十二、司法精神病鉴定类0项。
十三、证券评估类0项。
十四、保险公估类0项。
十五、价格鉴证类0项。
十六、其他鉴定类2项。
1、案号:(2013)穗中法知民初字第750号;标的:型号为3T3722X、3T3732X的吸音棉各一卷的技术特征与涉案ZL03825683.5号“改进的纤维无纺织物”发明专利权的权利要求1-8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或等同。
2、案号:(2013)穗中法知民初字第250号;标的:“透明成核剂3代”和“成核透明及ZC
十七、破产清算类1项。
1、案号:(2016)粤01民破11号;标的:摇珠选定管理人。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会计审计类3、4、5、6号;破产清算类9、10、11、12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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