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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2016年(4.28星期四)第14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10:07:38】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2016428(星期四)下午3:00在本院主楼四楼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6年第 14 期司法委托摇珠选定受托机构现场会,具体委托事项 3 4 项。

一、拍卖类1项。

1、案号:(2001)穗中法执字第34号恢字1号;标的:广州市人民北路695号负2层。

二、房地产评估类0项。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会计审计类0项。

七、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八、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九、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物证类鉴定2项。

1、案号:(2015)穗中法金民终字第1539号;标的:鉴定笔迹及指模的真实性。

2、案号:(2016)粤01民终1924号;标的:对《收据》中的文字进行笔迹鉴定。

十一、法医鉴定类0项。

十二、司法精神病鉴定类0项。

十三、证券评估类0项。

十四、保险公估类0项。

十五、价格鉴证类0项。

十六、其他鉴定类0项。

十七、破产清算类1项。

1、案号:(2015)穗中法民破字第1214号;标的:摇珠选定管理人。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拍卖类13141516号;工程造价类17181920号;破产清算类5678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201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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