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司法委托 > 事项委托 > 摇珠安排
广州中院2016年(1.28星期四)第4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2 17:25:26】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2016128(星期四)下午3:00在本院主楼四楼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6年第 4 期司法委托摇珠选定受托机构现场会,具体委托事项 4 4 项。

一、拍卖类1项。

1、案号:(2013)穗中法执字第651号;标的:广州颐和商务酒店有限公司75%的股权。

二、房地产评估类0项。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1项。

1、案号:(2014)穗中法民破字第9号;标的:对六台车辆进行评估。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0项。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证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1项。

1、案号:(2015)穗中法少民终字第361;标的:精神伤残等级鉴定

十二、物证鉴定类0项。

十三、破产清算类1项。

    1、案号:2016)粤01民破3;标的:摇珠选定管理人。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拍卖类88899091号;资产评估类1234号;工程造价类11121314号;破产清算类1234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201612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