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5年第31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4 17:43:32】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公 告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0项。
二、房地产评估类2项。
1、案号:(2014)穗中法审监民再字第97号;标的:越秀区中山六路惠吉西二坊17号房产以及越秀区惠福东路401,403号房产。
2、案号:(2014)穗中法民破字第3号;标的:东川路2号之四负一层车位等车位、房产、商铺。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0项。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0项。
十二、物证鉴定类0项。
1、案号:(2015)穗中法民破字第24号;标的:摇珠选定管理人。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1项。
1、案号:(2015)穗中法审监民抗再字第27号;标的:对报险录音进行声源鉴定。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房地产评估类32、33、34、35号;房屋安全鉴定类1、2、3、4号;破产清算类7、8、9、10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 |
【打印】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