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1项。
1、案号:(2013)穗中法执字第651号;标的: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一路春庭街4号807房。
二、房地产评估类3项。
1、案号:(2014)穗中法执字第2536号;标的: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193号1705房。
2、案号:(2014)穗中法民清字第1号;标的:地下车位(约160个)及房产一套。
3、案号:(2011)穗中法执字第1号;标的:广州市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43号之一的101房(即翔韵雅居C栋101房)、雅乐街43-47号,49号102房(即翔韵雅居C栋102房),广州市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43-3号(即翔韵雅居BC栋)负一层的–102房等13套房产(车位)。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1项。
1、案号:(2014)穗中法执字第2536号;标的:车牌号为粤AZ680W的捷豹小汽车。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0项。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0项。
十二、物证鉴定类0项。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1项。
1、案号:(2013)穗中法知民初字第750号;标的:型号分别为3T3722X、3T3732X的吸音棉各一卷。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拍卖类38、39、40、42号;房地产评估类28、29、30、31号;资产评估类5、6、7、8号;价格鉴定类2、3号;声像资料鉴定类2、3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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