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5年第24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7 17:02:56】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公 告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0项。
二、房地产评估类1项。
1、案号:(2013)穗中法执字第833号;标的: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鹏益花园1号裙楼103房,3号裙楼103房、105房、106房、108房,6栋2201房、6栋2202房、6栋2203房、6栋2204房、6栋2205房、6栋2206房、6栋2207房、6栋2208房的房产。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0项。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1项。
1、案号:(2015)穗中法民一终字第2566号;标的:鉴定伤残程度。
十二、物证鉴定类3项。
1、案号:(2015)穗中法金民终字第534号;标的:鉴定签名真伪。
2、案号:(2015)穗中法金民终字第616号;标的:鉴定公章真伪。
3、案号:(2015)穗中法行初字第25号;标的:鉴定笔迹真伪。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声像)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房地产评估类18、19、20、21号;工程造价类3、4、5、7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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