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1项。
1、案号:(2000)穗中法证执字第33号;标的: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39号后座304房、503房、806房;广州市黄华路85号之五309房。
二、房地产评估类2项。
1、案号:(2011)穗中法执恢字第40号;标的: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广佛路瑞安花园1座公寓3201-3218、3311-3315房。
2、案号:(2014)穗中法执字第349号;标的:东莞市莞城区红山西路39号1座3号4楼的房产。
三、土地评估类1项。
1、案号:(2015)穗中法执恢字第24号;标的:增城市三江镇下围村的土地使用权。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1项。
1、案号:(2014)穗中法民清字第1号;标的:摇珠选定审计机构。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1项。
1、案号:(2015)穗中法刑一初字第129号;标的:精神病鉴定。
十二、物证鉴定类0项。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声像)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拍卖类14、15、16、17号;房地产评估类2、3、4、5号;土地评估类9、10、11、12号;房屋安全鉴定类1、2、3、4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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