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5年第17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16:27:27】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公 告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2项。
1、案号:(2004)穗中法执字第1694号;标的:广州市广园东路云泉路163号大院自编59栋、自编60栋、自编66栋、自编70栋、自编92栋。
2、案号:(2012)穗中法执恢字第6号;标的:广州市骏园西街36号101铺、骏园东街41号101铺;骏园西街18号、20号车库。
二、房地产评估类0项。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0项。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0项。
十二、物证鉴定类0项。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声像)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拍卖类10、11、12、13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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