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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2015年第7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6 17:46:58】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2015311(星期三)下午3:00在本院主楼四楼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5年第 7 期司法委托摇珠选定受托机构现场会,具体委托事项 3 4 项。

一、拍卖类2项。

1、案号:(2010)穗中法执字第2471号;标的:广州市越秀区朝天路崔府街372楼前座房屋。

2、案号:(2014)穗中法执字第15371538号;标的:广东省东莞市八达路138号东豪广场第一期第四层(197套房产)、第六层(35套房产)、第七层(35套房产)、第八层(35套房产)和第九层(58套房产)。

二、房地产评估类0项。

三、土地评估类1项。

1、(2014)穗中法执字第1540号;标的:广州市南沙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千山花苑五期建设用地52992.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0项。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0项。

十二、物证鉴定类1项。

1、案号:(2014)穗中法民二终字第656号;标的:鉴定增值税发票签收时间的涂改笔迹的形成时间。

十三、破产清算类0项。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声像)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拍卖类94959697号;土地评估类1234号;房屋安全鉴定类2345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20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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