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5年第2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5 17:13:23】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公 告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0项。
二、房地产评估类1项。
1、案号:(2014)穗中法执字第1537号;标的:广东省东莞市八达路138号东豪广场360套房产。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1项。
1、案号:(2012)穗中法民五初字第39号;标的:广州市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涉案广州市黄埔大道西天河村地段开发项目的支出数额。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0项。
1、案号:(2014)穗中法民破字第3号;标的:摇珠选定破产管理人。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声像)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房地产评估类19、20、21、22号;物证鉴定类4、5、6号;价格鉴定类2、3号;破产清算类13、14、15、1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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