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4年第41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4 10:39:06】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公 告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1项。
1、委托法院:(2014)珠香法执字第1362号;标的:广州市海珠区荷风街8号1401房。
二、房地产评估类1项。
1、委托法院:(2014)珠香法执字第1362号;标的:广州市海珠区荷风街8号1401房。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1项。
1、案号:(2007)穗中法民破5号;标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的股权;广东广证实业投资公司100%的股权。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0项。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0项。
十三、破产清算类1项。
1、案号:(2014)穗中法民清字第6号;标的:摇珠选定清算组。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声像)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拍卖类66、67、68、69号;房地产评估类15、16、17、18号;股权评估类1、2、3、4号;破产清算类9、10、11、12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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