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4年第37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31 14:48:17】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公 告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1项。
1、案号:(2012)穗中法执字第610号;标的:粤AT858K东风标致小汽车。
二、房地产评估类0项。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0项。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1项。
1、案号:(201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29、30号;标的:评估广州市骏鸿置业有限公司无法经营花东市场、狮岭市场而产生的经营利润损失。
十一、医学鉴定类1项。
1、案号:(2014)穗中法刑一初字第295号;标的:鉴定被告人在案发时是否患有精神病,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十二、物证鉴定类1项。
1、案号:(2014)穗中法审监民再字第102号;标的:印章比对鉴定。
十三、破产清算类0项。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1项。
1、案号:(2014)穗中法民二终字第450号;标的:录音光碟(鉴定光碟中录音的真实性及同一性)。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声像)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拍卖类53、54、55、56号;房屋安全鉴定类1、2、3、4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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