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4年第35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7 18:04:16】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公 告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0项。
二、房地产评估类0项。
三、土地评估类1项。
1、案号:(2012)穗中法民五初字第39号;标的:黄埔大道西天河村路段用地面积为4114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四、资产评估类0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1项。
1、案号:(2014)穗中法民破字第1号;标的:摇珠选定破产清算案件的审计机构。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2项。
1、案号:(2014)穗中法刑一初字第140号;标的:鉴定被告人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时的诉讼行为能力。
2、案号:(2014)穗中法刑一初字第314号;标的:精神病鉴定。
十二、物证鉴定类0项。
十三、破产清算类1项。
1、案号:(2014)穗中法民破字第6号;标的:摇珠选定破产管理人。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声像)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土地评估类20、21、22、23号;物证鉴定类6号;价格鉴定类2、3号;声像资料鉴定类2、3号;破产清算类9、10、11、12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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