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4年第33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6 16:35:06】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公 告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0项。
二、房地产评估类0项。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1项。
1、案号:(2011)穗中法经破字第1号;标的:房产四套、办公设备一批、摄影设备、音像制品、知识产权。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0项。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0项。
十二、物证鉴定类4项。
1、案号:(2013)穗中法知民初字第726、727号;标的:鉴定笔迹真伪。
2、案号:(2014)穗中法劳仲审字第311号;标的:劳动合同签名鉴定。
3、案号:(2014)穗中法民二终字第471号;标的:鉴定签名及笔迹的形成时间。
4、案号:(2014)穗中法民二终字第766号;标的:鉴定印章真伪。
十三、破产清算类0项。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声像)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资产评估类5、6、7、8号;物证鉴定类2、3、4、5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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