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2014年第23期摇珠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6 13:35:04】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公 告
各中介机构:
按工作安排,定于
一、拍卖类3项。
1、案号:(2010)穗中法执字第247号;标的:重庆市渝北区龙溪松石北路58号金岛花园社区中心负二层8249.47平方米。
2、案号:(2005)穗中法执字第1159号恢字1号;标的: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海崖街6号2楼商铺。
3、案号:(2013)穗中法执字第2602号;标的: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35号702房。
二、房地产评估类1项。
1、案号:(2008)穗中法执字第2508号;标的:广州市东园路东侧国利大厦第6层D、I、J、K、L、M、N、O、P单元的房产及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广发大厦第23层G、H、I、J、K、L单元及第24层M单元的房产。
三、土地评估类0项。
四、资产评估类1项。
1、案号:(2007)穗中法民破字第5号;标的:首饰一批及字画一批。
五、股权评估类0项。
六、证券评估类0项。
七、保险公估类0项。
八、会计审计类0项。
九、工程造价评估类0项。
十、价格鉴定类0项。
十一、医学鉴定类0项。
十二、物证鉴定类0项。
十三、破产清算类0项。
十四、声像资料鉴定0项。
十五、知识产权鉴定(声像)0项。
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类0项。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0项。
十八、装修质量鉴定0项。
十九、电子数据与计算机0项。
本期摇珠需到场监督的机构分别是:拍卖类24、25、26、27号;房地产评估类9、10、11、12号;资产评估类1、2、3、4号,请上述中介机构准时派员到会(下午2:50进场完毕)。请所有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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